克拉玛依市财政局修订印发《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时间:2024-01-07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规范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更好地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促进就业的作用,克拉玛依市财政局联合市人社局、中国人民银行克拉玛依分行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印发《克拉玛依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
此次修订从贷款额度和贷款门槛两个维度进行了优化。一方面,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由300万元提高至400万元;另一方面,进一步降低反担保门槛。对新发放的2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措施。两种优化措施都将进一步加大对我市自主创业人员的融资支持力度,为小微经济和双创企业提供更多金融活水。
近年来,克拉玛依市持续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在推动就业创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累计发放贷款7697万元惠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230户有效保障就业近3000人。
原文链接:https://czt.xinjiang.gov.cn/czt/xwlb/202401/baa8626abc814ba9af04cd306ee7fbb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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