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通投资(集团)公司收到财政部退还的探矿权价款
时间:2024-01-07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关闭矿山企业缴纳矿业权价款退还工作的通知》精神,2023年,在财政部新疆监管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配合下,近日,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到财政部退还的白杨河矿区莫合台一号井田探矿权价款18.612亿元。
为做好资金退还工作,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等相关部门翻阅多年的政策文件并多次对接财政部新疆监管局、人民银行新疆分行,查找政策依据、确定退款工作流程,最终顺利完成资金退还工作,解决了企业资金困难,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动力活力。
原文链接:https://czt.xinjiang.gov.cn/czt/xwlb/202401/869f1d61b243414baa0fcfab621f2c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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