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监管局:坚持四个“融” 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协调推进
时间:2024-01-14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黑龙江监管局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黑龙江视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一手抓党建、“打亮红底色”,一手抓业务、“服务黑土地”,促进党建与转移支付监管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推动财政监管提质增效。
坚持在思想认识上“融”。一是树立党业融合意识。理念是行动的先导,牢固树立党建与业务“一盘棋”意识,不断拓宽党建思路,坚持党建与业务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以党建促业务,以党建带业务,通过业务工作丰富党建内容,检验党建成效。二是坚持政治引领。深刻认识监管局作为第一方阵的政治机关属性,坚持讲政治、抓党建、强业务,强化政治引领,把握政治方向。把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工作重中之重,明确使命、职责,种好“责任田”。三是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在业务工作开展前,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在相关领域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精神的学习,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把党中央重大决策精神学习领会到位、贯彻落实到位。
坚持在组织建设上“融”。一是强化支部党组织功能。加强班子建设,配备党建和廉政联络员,增强党建工作力量。完善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党费收缴管理、“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落实各季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二是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集中学习研讨12次,组织主题党日12次,局领导和支部书记讲党课4次,将转移支付监管业务与组织生活内容结合起来,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有效性。三是加强党员管理。重点加强青年党员干部培养,参加处长讲坛、青年论坛,支部副书记参加财政部党校77期处级干部进修班并获“优秀学员”称号,落实“传帮带”培训机制,鼓励青年干部参加“三走四同”实践锻炼,增强才干。
坚持在具体实施上“融”。一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延伸工作触角,坚持财政监管到哪里,党建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在组织开展2次重大专项工作时,申请获批设立临时党支部并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凝聚业务工作动力。坚持集体研究业务工作事项,运用民主集中制等党建工作法推动业务管理科学化。坚持用谈心谈话统一思想认识,通过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增进团结、凝聚共识。三是提升监管效能。严把转移支付资金审核关口,落实财会监督责任,严肃财经纪律,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围绕农业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开展调查研究,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经常化,推进线上审核、非现场监管方式相结合,服务便利基层干部和群众。
坚持在纪律作风上“融”。以作风建设质量提升试点为契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一是弘扬忠诚为民、廉洁干净作风。加强廉政提醒,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为鉴,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防线。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整治和纠正“四风”。强化内控管理,完善转移支付相关内控操作规程,防范工作风险。二是弘扬联系群众、调查研究作风。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做好服务“两会”代表委员工作,加强日常沟通,听取意见和建议,寓服务于监管,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弘扬敢争上游、敢为人先作风。树立竞争意识,通过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激发支部工作动力、活力。在转移支付监管工作中,探索设置并使用资金流向表、利用大数据分析等有效手段,提升财政监管工作效率。
原文链接:http://hlj.mof.gov.cn/caizhengjiancha/202401/t20240110_39255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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