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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举办2023年度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培训班

时间:2024-01-14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为全面落实好财政部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以下简称“资产年报”)工作要求,切实提升全区资产年报编报水平,2024年1月10日,自治区财政厅对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年报编报培训,取得了预期成效。

  一、总结经验成果,系统布置年报工作

  106家自治区本级部门和部分二级单位,共30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财政厅资产处系统总结了2023年度全区资产管理工作,肯定了各部门单位编制国有资产报告、夯实国有资产年报编制基础、推动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按照《财政部关于编报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要求,就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管理情况填报、编报软件操作等相关事宜进行了讲解,并就开展好2024年度资产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二、突出工作重点,有效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明确任务要求。压实主管部门和单位编报责任,在数据审核、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二是提升编报质量。要求部门单位加强数据治理,进一步完善资产信息,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与部门决算报表、政府部门财务报告之间的数据衔接。三是重视分析报告撰写。要求各部门单位重点分析本部门、本行业资产管理情况,真实反映资产在服务本部门、本行业方面的作用。

  三、丰富培训方式,着力提升培训质量

  本次培训是2020年以来的第一次资产业务线下培训,培训采取报表讲解、软件操作和座谈交流等方式,有效提升了培训质量。一是区分自治区本级单位和地州市财政部门编报主体特点分期举办培训,结合自治区本级的管理要求,对部门单位的业务进行了精准培训。二是突出问题导向,系统梳理以前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出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讲解和提醒,减少填报错误,进一步夯实了自治区本级资产年报基础。三是推动资产管理系统一体化融合,加强与部门决算系统衔接,通过决算报表自动获取车辆、大型设备等资产存量数据,资产系统年报自动获取部门决算资产负债表,确保资产、财务账账相符。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资产管理业务水平和系统操作能力,为提高资产年报质量,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奠定了基础。

  


原文链接:https://czt.xinjiang.gov.cn/czt/xwlb/202401/0ab7d74d85904a03bbdb85563086d38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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