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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示范县将获两千万元资金支持

时间:2024-01-21 文章来源:山西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近日,我省印发《关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据了解,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海绵城市建设主要目标,即:使城市在适应气候变化、抵御暴雨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弹性”和“韧性”。

  《实施意见》要求,要持续开展“海绵城市示范县”评选。阳城、洪洞、绛县为我省首批“海绵城市示范县”,省级财政给予每个示范县2000万元资金支持。

  聚焦我省洪涝叠加、旱涝急转、水量减少、水土流失等典型问题,《实施意见》从政策指引、规划引领、流域治理、经济产业等角度,确立11项主要任务,包括:准确把握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要求;加强规划体系建设与用地管控;加强流域防洪与城市排涝系统协同联动;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体系建设;持续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协同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实施海绵城市全生命周期建设管控;建立完善系统的海绵城市标准体系;加强海绵城市设施的运营与维护;建立海绵城市评估评价机制;强化海绵城市示范引领。

  《实施意见》强调,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河湖长制等考核,建立从勘察—设计—施工—建设效果的全过程评价机制,探索雨水资源市场化,将雨水资源纳入水权交易平台,致力于打造人水和谐、水城共融的“水弹性城市”。(张剑雯)

  


原文链接:http://czt.shanxi.gov.cn/ywyq/czyw/202401/t20240117_94848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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