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助力医疗保障事业快速发展
时间:2024-01-21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自治区财政立足医疗保障改革发展实际,支持医疗保障制度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推动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
一是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拨付资金96.70亿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640元,较上年增加30元,截至2023年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30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住院患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6.77%。
二是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责任。拨付资金16.53亿元,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应保尽保,前三季度,医疗救助基金支出20.88亿元,其中资助参保9.98亿元、住院救助10.00亿元、门诊救助0.90亿元,有效防止困难群众因病返贫风险。
三是逐步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拨付资金1.19亿元,支持医保平台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助力医保高质量发展。支持制度化常态化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共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29批1265种、医用耗材39批44种,累计节省医药费用超过150亿元。支持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通过密集开展飞行检查、智能监控、专项整治、社会监督等多种监管措施,处罚和追回医保资金2.53亿元。
原文链接:https://czt.xinjiang.gov.cn/czt/xwlb/202401/ac281a7d85704f44af964c2ed3055db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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