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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财政:创新实施“12345”工作法,高效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专用资产配置标准制定工作

时间:2024-01-29 文章来源:四川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为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提高资产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我省创新实施“12345”工作法,着力构建专用资产配置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体系。

  

  构建一个工作机制

  印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制定专用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明确“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制定、分步建设”工作思路,建立财政厅统筹、相关省级部门牵头、市县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其中:财政厅统筹摸底标准制定需求,分领域、分层级制定年度计划,跟踪标准落实情况;相关省级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和行业发展规划,开展调研论证并提出本部门(本行业)标准;市县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财力水平实际,对覆盖全省的标准提出意见建议。

  

  形成两张资产清单

  一是形成资产存量清单。全面清理、动态掌握我省专用资产存量情况,研究分析资产价值、资产数量、地理位置、行业领域等情况,对各行业部门是否符合标准制定条件开展“起底式”排查。

  二是形成资产增量清单。相关省级部门根据标准规定的价格上限、数量上限、最低使用年限等,结合行业规划、履职需要和资产存量基础,测算未来3-5年的配置计划及资金来源。

  

  把握三项制定原则

  一是坚持由易到难、循序渐进,逐步推动完善。选取部分专用资产存量较大、资产管理基础较好、行业管理特色突出的领域开展试点,待标准制定和实施经验成熟后再全面推广,逐步构建覆盖全面、配置科学、动态调整的标准体系和实施机制。

  二是坚持行业牵头、协同发力,科学合理制定。发挥行业部门主体作用,将标准制定与国、省相关行业标准和建设标准有效衔接,推动标准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实现科学配置。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适时更新,实施动态调整。综合考虑各地经济状况和财力水平、资产占有分布情况,跟踪市场和技术变化,对资产的种类、数量、价格等进行动态调整,提高标准的精准性和适用性。

  

  出台四类配置标准

  2023年,我省制定出台四类专用资产配置标准,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从源头上实现合理配置。

  一是制定交通运输执法和应急专用资产配置标准。覆盖省级相关部门,分交通运输领域的执法、应急2类共计36项标准,为全国首创。

  二是制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专用资产配置标准。覆盖省级相关部门,分检验检测、实验试验、载体平台、考试培训4类共计426项标准,为全国首创。

  三是制定生态环境监测专用资产配置标准。覆盖全省各级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单位,分生态环境监测领域、辐射环境监测领域2类共计283项标准,为全国首创。

  四是制定气象观测专用资产配置标准。覆盖全省各级气象部门,分自动气象站、农业气象观测站、天气雷达站、地基遥感垂直观测站4类站点共计36项标准,较2021年中央出台的气象观测专用资产配置标准增加16项。

  

  实现五大成效转变

  构建和完善标准体系,为专用资产配置提供政策支撑,使预算编制更为科学精准,实现由无据可依向有章可循转变;统筹专用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环节,实施专用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实现由被动应对向主动管理转变;激发部门间、部门内协同效应,推动资产管理上下联动、一体规范,实现由单方主导向协同联动转变;发挥资产配置标准的约束性,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实现由粗放增长向集约高效转变;立足长远测算未来财政资金支出需求,打好打足提前量,实现由只看当前向谋划长远转变。


原文链接:http://czt.sc.gov.cn/scczt/c102358/2024/1/26/64cc9a73378046eb994b91d0c8e757d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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