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展内控考核评价 切实提升内控管理实效
时间:2024-01-29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内部控制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严格内控管理促进财政工作提质增效,2024年一季度起,自治区财政厅开始试运行《自治区财政厅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评办法》)。《考评办法》共五章22条,由财政内控监督处根据厅党组和主要厅领导关于内控工作部署及内控管理需要,参照财政部做法,对以前年度制定的内控工作考核办法进行全面修订,完善考核流程、增加考核指标,包含机关运转风险内部控制、财务风险内部控制、公共关系风险内部控制等九个专项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及其考核指标,覆盖穿透财政核心工作、重点业务和关键环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切实保障了各专项风险防控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为科学有效评价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奠定了基础。
牵头处室单位专项考核评价以日常线上动态考评为主,根据设立的专项风险考核评价指标对相关处室单位发生的有关风险在考评系统记录扣分。考核评价过程中,对发现的有关风险事件,及时预警提醒有关处室纠错整改,对重大风险事件,及时向分管厅领导报告,同时报送内控办。《考评办法》规定,专项考核评价实行季度统计报告制,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上季度考核评价结果报经分管厅领导审签后,报送内控办。内控办对各牵头处室单位按季度报送的考核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形成财政厅内部控制季度考核评价报告,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厅党组进行专题汇报,并于每年1月15日前形成财政厅内部控制上年度考核评价报告,向厅党组进行专题汇报。
下一步,财政内控监督处将立足内控工作定位和简化考评流程的要求,认真对《考评办法》逐条逐项进行再复核再研究,确保仍然保留和已完善的条款与厅党组关于内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及厅机关内控考评实际需要高度契合,充分发挥内控工作防风险、堵漏洞、促规范、助发展的服务保障作用,持续推动财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原文链接:https://czt.xinjiang.gov.cn/czt/xwlb/202401/337fe098a0d14f95af45ee5b378b8e6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