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财政:“四注重四优化”切实提高林草资金使用效益
时间:2024-02-06 文章来源:四川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近日,财政厅会同省林草局修订出台《四川省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林草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林草资金使用效益。
注重统筹整合,优化资源配置
一是纵向统筹中省资金。将中央财政分配下达我省的林草补助资金与省级林草资金一并统筹管理。
二是横向整合省级资金。将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和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合二为一”,更大程度上发挥资金合力。
三是挖潜扩充资金来源。将森林植被恢复费纳入林草资金预算来源,进一步扩充林草资金规模。
注重分层分类,优化支出结构
一是集中财力保重点。将原有17个支出方向整合优化为7个,集中财力支持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实施和中心工作开展。
二是突出脱贫地区倾斜。在测算资金分配额度时,充分考虑脱贫地区的实际情况,将建设成本、地方财力作为调节因素,加大对脱贫地区倾斜支持力度。
三是加强优势地区示范引领。支持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实施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等,充分发挥试点引领带动作用。
注重机制创新,优化支持方式
一是对产业类强调“竞争”。将原有油茶、竹等各类产业政策规划和品牌统一整合为“天府森林粮库”,采用竞争方式确定奖补项目。
二是对民生类强调“兜底”。对涉及惠民惠农的财政补贴资金,在资金分配过程中据实保障、优先安排。
三是对保护类强调“激励”。对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资金主要考虑工作任务量、保护面积、生态区位重要性等因素进行分配,激励引导市县积极推动相关项目建设。
注重结果导向,优化绩效挂钩
一是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实施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目标引领约束和评估评审论证,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申请和安排的前置条件。
二是强化过程管控。林草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实施预算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对偏离目标、执行不力的项目及时纠偏纠错,提高财政资金周转使用效率。
三是强化结果应用。定期开展部门绩效自评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节因素,对绩效评价结果为好的,在资金分配上予以优先考虑,引导各地不断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原文链接:http://czt.sc.gov.cn/scczt/c102358/2024/1/29/87d6be6ab5e14ebebb423e8f9f5687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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