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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税部门为呼包地区先进制造业“把脉问诊” 确保税费政策落实到位

时间:2024-02-19 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新年伊始,财政部内蒙古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组成联合调研组,赴包头市调研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情况。结合日前对呼和浩特地区的调研情况,调研组顺利完成对呼包地区先进制造业重点企业税费征缴工作的“把脉问诊”。

  2023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3号),公告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先进制造企业指高新技术企业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自治区先进制造企业名单由自治区工信部门牵头确定。

  

  

  

  为评估政策实施效果,调研组与呼包地区财政、税务、工信等部门深入交流,探讨政策执行情况。超30家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制造企业代表参与座谈,围绕企业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经营及融资方面存在的困难等,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企业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实施,进一步扶持了先进制造业的发展,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高资金周转水平,企业利润有明显提升。

  

  

  

  下一步,自治区财税部门将继续跟踪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情况,确保企业该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一个不能少”,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财税力量。


原文链接:https://czt.nmg.gov.cn/czdt/czxw/202402/t20240208_2467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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