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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召开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述责述廉评议考核会议

时间:2024-03-02 文章来源:吉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2月28日,省财政厅召开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述责述廉评议考核会议。厅党组书记、厅长、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陈宇龙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直机关工委派员到会指导。

  会上,12名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现场述职,陈宇龙同志按照“一述一评”的方式进行了点评;其余党支部书记进行了书面述职。同时,与会人员对全厅37名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民主评议。

  

  会议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厅各级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精神,紧密联系财政和党建工作实际,在抓基层、打基础、固基本上下实功,在促创新、提质效、聚合力上用实劲,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会议强调,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做好今年党建工作。

  第一,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着力提高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记“国之大者”,持续增强政治机关意识,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坚决把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财政金融改革服务等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要对党忠诚做表率。深入开展以“葆本色、锤党性、铸忠诚”为主题的对党忠诚教育,持续创建“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教育引导全厅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中,做到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三要服务中心顾大局。发挥党建在推动财政中心工作中的政治引领和保障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激发党员干部奋发进取、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紧紧围绕省“两会”各项部署,持续抓实收入、抓细支出,做好财金协同、防范风险,盘活资产、提升效能等工作。

  第二,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大力增强抓好机关党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要自觉知责担责。支部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统筹抓好支部班子建设、党建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支部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党建和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以职责清晰、环环相扣的党建工作责任链条,促进财政工作提质增效。二要认真履责尽责。充分发挥支部书记“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从日常规范抓起、从基本制度严起,加强教育的针对性、管理的有效性、监督的经常性,真正做到党建工作和财政业务“两手抓、两手硬”。三要强化督责问责。发挥各级党组织督导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为抓手,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日常督查等方式,对各支部年度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以督压责,以考提效。

  第三,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奋力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和新突破。一要加强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将党的创新理论同财政领域最新政策要求有机结合,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和实践能力,为推动财政事业向上向好发展奠定理论基础。二要筑牢组织根基。树牢“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推进新时代吉林党支部标准体系(BTX)建设和“四强”党支部创建,持续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引领党员干部凝心聚力,在精准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要坚持正风肃纪。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两个永远在路上”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及时通报违纪违规典型案例,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的风险防控,形成震慑效应,以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推动财政事业行稳致远。四要发挥“党建+”作用。要锚定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和发力点,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培育“四大集群”、发展“六新产业”、建设“四新设施”等重大部署,引导党员干部在推动经济发展、深化财税改革、保障民生福祉、推进吉林振兴的新征程上打头阵、当先锋、作表率。

  各位厅领导,直属机关党委委员、直属机关纪委委员、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来源:厅直属机关党委


原文链接:http://czt.jl.gov.cn/xwfb/gzdt/202403/t20240301_3047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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