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党总支召开离退休干部职工例会暨党员大会
时间:2024-03-02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2024年2月26日下午,财政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党总支召开离退休干部职工例会暨党员大会,二级巡视员、人事处长刘伊芬代表厅党组出席并通报2023年度自治区财政收支情况及近期重点工作情况,人事处(干教中心)、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工作人员及73名离退休党员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上,刘伊芬二级巡视员从《财政厅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制定《办法》的政策制度依据、财政厅离退休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管理、办理程序、有关纪律要求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财政厅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是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结合我厅在职及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具体情况研究制定的,厅人事处是具体执行部门,人事处和离退休干部处将按照《办法》规定,为需要办理因私出国(境)的老同志提供政策宣传和服务。大家一致认为,财政离退休干部具有高度的政治思想觉悟,要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的学习,带头执行国家有关因私出国(境)规定,强化自我约束。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党总支书记通报表扬了2023年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党总支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及优秀共产党员、老干部文化宣传活动积极分子;讲授了“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大力加强离退休党员干部纪律建设”专题党课,重点讲授了《条例》对离退休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讲课中指出《条例》坚持严字当头,坚持责任上全链条、管理上全周期、对象上全覆盖,离退休党员干部不例外,要求离退休党员干部认真学《条例》,把握新要求,严格守纪律,自觉讲规矩,存戒惧,知敬畏,守住底线,不踩红线。
原文链接:https://czt.xinjiang.gov.cn/czt/tpxw/202402/755151081bb64988b76b7925a64e26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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