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财政局三项举措规范做好资产处置工作
时间:2024-04-21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喀什地区财政局把加强财政法治建设、严肃财经纪律放在突出位置,让财经纪律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主动聚焦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薄弱环节,树牢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观念,注重用法治给权力定规矩、划界限,依法依规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已授权必须为”,聚集重点,规范资产处置,推进财政部门履职清晰化、条理化、透明化。
一是加强资产配置管理,严把资产“入口关”。将资产配置管理嵌入到预算管理流程中,为预算编制提供准确、细化、动态的资产信息。以单位履行职能和促进发展需要为基础,以资产功能与单位职能相匹配为基本条件,不得配置与单位履行职能无关的资产。
二是强化落实责任,严把资产“使用关”。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明确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维护等内部流程和岗位职责,定期清查资产,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
三是规范处置行为,严把资产“出口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售、出让、转让、报废房屋建筑物、车辆及大型仪器设备等,经过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或检测机构评估、检测,通过拍卖机构进行公开处置,单位不得自行处置。行政事业单位申请报废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核查,审核账实是否相符,是否达到报废条件,提出审核意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批。
原文链接:https://czt.xinjiang.gov.cn/czt/xwlb/202404/4081eeb1ab19415098eba6d2d120c2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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