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
时间:2024-05-07 文章来源:山西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增厚基层收入
减轻支出负担
规范财政管理
修桥铺路等公共支出,钱由谁出?税费收入进入哪一级财政中?这些政府间财政关系一直是财政中的大问题,被称为财税改革最难啃的“硬骨头”之一。特别是加快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成为财税改革的关键一环。
4月7日,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拉开了山西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序幕。连日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加大省级收入下放市县力度 增加市县可用财力
人间四月,襄垣县东湖文化广场上,老人休憩散步,妇女翩然起舞;襄垣东站,一列列高铁车,宛如一条银白色的“巨龙”,疾驰而过;经济技术开发区里,机械轰鸣、车来车往,项目建设激战正酣……一个个看得见的变化,一张张幸福的笑脸,汇成了一幅五彩斑斓的发展新画卷。
“自2018年成为体制管理型省直管县以来,我们共实施了高铁襄垣东站站前路和站前广场、乡道襄黎线、仙堂山旅游公路等新建、改建项目47项,总投资16.8亿元。项目的实施加快了襄垣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升了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襄垣县交通运输局杨鑫介绍说。
杨鑫所说的体制管理型省直管县以及由此带来的收益便是山西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缩影。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体制改革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山西财政部门聚焦财政体制、预算管理、省直管县财政管理等重点,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为稳步提升财政管理和服务效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基础支撑。
“此次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围绕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科学规范共提出了4个方面29项改革任务。其中构建‘财力协调’的省以下政府间财政收入划分体系,包括合理划分省级与市县级税收收入、规范市与所辖县(市、区)收入划分、健全收入划分管理机制等6项改革任务。”省财政厅预算处处长王娅萍介绍说,为体现财力下沉的政策导向,将环境保护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中考招生考试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税费省级分成部分下放为市县级收入,将高速公路收费权转让缴纳增值税由省级固定收入调整为省市县各级共享收入。通过改革,进一步增加市县可用财力,从体制层面增强了市县财政保障能力。
此次收入划分原则为,参照税种属性,按照统一规范和财力下沉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完善现行省级与市县级税收收入划分,将税基流动性强、区域间分布不均、年度间收入波动较大的税收收入作为省级收入或由省级分享较高比例,将税基较为稳定、地域属性明显的税收收入作为市县级收入或由市县级分享较高比例。比如,省级与市县级税收收入共享范围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四个税种的地方留成部分。体制管理型省直管县(市)收入除省级留成部分外全部留归县级。环境保护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烟叶税等税收收入,作为市县级收入。
“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财力的增厚。襄垣县从2018年成为体制管理型省直管县后,原市级分享的县级收入全部留归试点县,调动了县级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收入增速明显加快”,襄垣县财政局局长赵俊杰表示。与此同时,省财政直接对试点县调度和拨付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运转效率,强化了对政府债券进行全面管控。6年来,省级共下达全县新增政府债券19.5亿元,助推了全县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适当提高省级负担比例 减轻基层支出负担
事权和财权常常是“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要做的事千头万绪,每一个都和“钱”挂钩,但对基层来说,“钱”却常常是很紧张的。
原文链接:http://czt.shanxi.gov.cn/ywyq/czyw/202404/t20240422_95425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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