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审理工作 搭起财会监督提质增效的“梯子”
时间:2024-05-07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推进财会监督法治化建设,乌鲁木齐市财政局积极行动,精准施策,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质效提升为目标,切实加强审理工作,着力构建权责清晰、程序流畅、约束有力的审理审核机制,依法依规履行财会监督职能。
一、以提高思想认识为首任,从讲政治的高度谋划部署
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始终坚持财会监督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自觉将财会监督工作的质量、成效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联结。一是在财会监督工作中加强理论武装,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提高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意识,持续完善财会监督手段和措施;二是坚持理论指导实践,全面规范执法行为,积极强化审理环节,促进财会监督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二、以加强制度建设为要务,优化审理审核流程
为切实保障财会监督工作程序完备,有理有据,提升工作规范性,乌鲁木齐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审核复核审理工作办法》及《乌鲁木齐市财政局财会监督业务审理会议制度》。制度办法制定三级审核复核流程,明确审理会议的适用范围、组成人员、召开条件、会议议程、审定事项等内容,确保财会监督检查报告及相关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保障审理结果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助力完善全流程控制、加强财会监督部门与财政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以及规范审理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三、以紧盯制度落实为手段,抓实环节控制约束
一是对执行审理工作制度提出了具体切实的要求,依托三级审理复核级级递进,确保每个环节严格控制;二是选取与项目相关及熟谙相关政策法规的科室参与审理会议,保证法规政策理解使用准确恰当;三是集中审理讨论,坚持问题导向,就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反复沟通研究,从全面客观依法准确的角度,提出意见建议。
四、以提升内控监管为核心,从严规范检查人员执法行为
一是针对财会监督工作范围广、对象多、体量大、业务复杂的特点,不断完善审理环节,推进检查工作结果控制与过程控制并重。二是不断完善审理机制,优化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增强检查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打好检查实施基础。三是强化审理制度的落实,增强检查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审理人员法治意识、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逐步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
下一步,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将具体关注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对制度办法做进一步补充修订,借助加强审理工作这个“梯子”,促进财会监督工作切实持续提质增效,不断登上新台阶。
原文链接:https://czt.xinjiang.gov.cn/czt/xwlb/202404/170e8cc7e01e476e9042bdb59518ca5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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