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资金投入 四川财政助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时间:2024-05-17 文章来源:四川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升优生服务能力,四川财政强化财政资金保障,主要从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和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两方面全力做好支持。
支持做好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全面强化三级预防措施,把好婚前、孕前关口,不断优化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2021年至今,省级财政安排中省补助资金5.62亿元,支持实施婚前优生健康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生育妇女补服叶酸、脱贫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一系列项目。逐步扩大出生缺陷筛查项目范围,在2023年支持启动实施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基础上,2024年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该项目已纳入2024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
支持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着力提升妇幼保健机构能力,2021年至今,省级财政安排中省补助资金2.71亿元,支持开展妇幼健康“大手拉小手”行动,强化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专科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医疗设备配备,提升民族地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眼保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服务能力,将儿科、妇产科作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支持范围,着力对妇幼医疗卫生资源补缺补短,促进优质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
在此基础上,四川财政持续发挥职能职责,加强管理监督,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将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和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等相关补助资金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将资金分配与评价结果等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强化财会监督。加强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协同,加大对妇幼健康项目相关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财务管理等监督检查,严防资金被挤占挪用。
原文链接:http://czt.sc.gov.cn/scczt/c102358/2024/5/9/3785ecdf32fb427095ccfe50eff3caa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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