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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在法治轨道上提高财政治理效能

时间:2024-05-28 文章来源:重庆市财政局 作者:佚名

  

  

  

  

  

  

  姜国杰 重庆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加强财政法治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于建设法治政府和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重庆市财政局立足财政职能,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念,不断在法治轨道上提高财政治理效能,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贡献积极力量。

  一、紧扣根本点,坚持财政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做好财政法治工作,根本在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重庆市财政局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强化学习教育培训。将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作为全市财政系统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推动党员干部认真研读党史著作,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不断强化思想引领,教育引导财政干部增强法治观念,提升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健全法治工作机制。建立统筹领导机制,全市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牵头抓总,明确班子成员在各自分管领域抓好财政法治建设。坚持召开领导小组年度会议,安排布置财政法治重点工作,研究解决重点疑难问题,跟踪问效任务落实。

  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促进发展、防范风险的能力,促进财政法治建设效能整体跃升。

  二、把握关键点,加快建设财政法治制度体系

  建设法治财政,制度体系是关键和保障。我们坚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管事,增强法治意识,严肃财经纪律,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维护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权威性和预算管理制度的刚性约束力。

  构建制度笼子。以打造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财政组织为契机,建立以《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重庆财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为统领的财政法治建设“1+N”制度体系,完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构建财政法治建设“四梁八柱”。

  实施闭环管理。紧盯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目标,建立清单化、全贯通、可衡量、闭环式的考评机制,将依法决策、规范执法等8个方面的法治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四张报表”(即党建报表、运行报表、改革报表、业务报表)指标体系,并作为“赛马比拼”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跟踪问效和成果晾晒,以考核约束督促任务落实。

  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细化政府采购、财会监督等领域191种违法行为的处罚裁量标准,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制定行政应诉复议答复工作办法,完善行政复议应诉机制。

  三、找准落脚点,切实提高依法理财能力水平

  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是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的生命线。我们坚持贯彻预算法定原则,依法履行财政职能,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聚焦稳进增效,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机制,围绕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大事要事财政保障清单。支持构建重庆市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和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发布新版税收优惠政策指南,汇编448项税收政策,打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聚焦除险固安,全力防控财政风险。加强地方债务管理,规范举债融资行为,牢牢守住债务风险底线。分级分类开展资产资源变现盘活工作,建立“三保”(即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风险防控机制,兜牢兜实基层“三保”。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扎实开展支出压减专项行动。

  聚焦改革突破,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依法稳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逐步理顺开发区和行政区事权与支出责任。加快财政数字化改革,升级打造“财政智管”重大应用,实现体系重构、流程再造、能力重塑,提升整体智治水平。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强化绩效运行日常监控和绩效评价激励约束,运用法治手段保障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出实效来。

  聚焦惠民强企,持续保障改善民生。坚持民生投入只增不减,全力以赴保障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平安建设等领域,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

  四、抓好支撑点,不断增强财政法治宣传实效

  加大财政普法宣传是加强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我们深耕财政普法责任田,全市财政法治宣传成效显著。

  执行普法规划。认真制定实施全市财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财政法治宣传年度方案和普法责任清单,推动财政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丰富普法载体。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注重总结财政法治建设成果,开展财政法治建设制度文件、财政法律法规、财政行政规范性文件汇编工作,为财政干部学法用法提供实用教材,教育引导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工作质效。

  创新普法方式。探索开展研究式、互动式、体验式学法,运用法治讲坛、财政法治知识竞赛、现场旁听庭审等形式,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用好用活新媒体新技术,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开展智慧普法。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对重庆来说,也是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从全面部署到纵深推进的重要之年。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财政改革,以法治化、高效能的财政工作为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多重庆财政的贡献。


原文链接:https://czj.cq.gov.cn/zwgk_268/czdt/cjsd/202405/t20240527_132384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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