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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获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7亿元 助力我区粮食产业发展

时间:2024-05-28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2024年,塔城地区获得中央预下达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7054.96万元。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包括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和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等方面,重点支持粮食生产和提高粮食收购、仓储、物流、加工能力以及改进我区粮食流通,有力提升优质粮食供给,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塔城地区强化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监督管理,围绕发挥好产粮大县奖励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提高奖励资金使用效益,有效缓解产粮大县的地方财政压力,进一步调动粮食生产大县抓好粮食生产积极性,有力促进我区粮食生产和粮食产业发展,为保障地区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原文链接:https://czt.xinjiang.gov.cn/czt/xwlb/202405/e7dac69641384378956de29fc0e191d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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