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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4-06-04 文章来源:海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各市县财政局:

  按照《海南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琼财预〔2017〕850号),现下达你市(县)2024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此项资金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2-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

  各市县财政部门要加强预算管理,统筹好自身财力和上级转移支付,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附件:2024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分配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5月13日        

  

  

  

  

  

  

  

  

  

  

  

  

  

  

  附件

  

  2024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奖励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市县

  分配金额

  其中:

  已提前下达

  此次下达

  合计

  20,100

  17,010

  3,090

  海口市

  7,341

  5,384

  1,957

  三亚市

  3,469

  2,860

  609

  三沙市

  193

  150

  43

  儋州市

  1,307

  1,291

  16

  琼海市

  790

  820

  -30

  文昌市

  558

  588

  -30

  万宁市

  607

  627

  -20

  东方市

  513

  438

  75

  五指山市

  359

  330

  29

  屯昌县

  290

  285

  5

  澄迈县

  973

  937

  36

  临高县

  606

  690

  -84

  白沙县

  311

  328

  -17

  昌江县

  466

  447

  19

  乐东县

  475

  375

  100

  陵水县

  712

  551

  161

  保亭县

  436

  314

  122

  琼中县

  336

  291

  45

  定安县

  358

  304

  54


原文链接:http://mof.hainan.gov.cn/sczt/0503/202406/a9003da1033c4f4a889c2709e211d856.shtml?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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