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4.62亿元
时间:2024-06-04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5月,自治区及时分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4.62亿元,资金分配继续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的地区倾斜,并统筹推动脱贫县和非贫困县均衡发展,分配到南疆四地州的资金规模为11.51亿元、占资金总量的78.7%,分配到35个脱贫县的资金规模为11.18亿元、占资金总量的76.5%。
衔接资金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支持各地立足资源禀赋和现有基础,聚焦自治区粮棉果畜涉农产业集群发展,谋划实施一批市场前景好、带动增收能力强的特色产业,推动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多维度助力脱贫群众增收致富,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乡村振兴处供稿)
原文链接:https://czt.xinjiang.gov.cn/czt/xwlb/202405/970e4844bd1e483b9e7ff08ef6781a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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