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湖财政:“三点一线”上下足“功夫” 抓实预算绩效管理
时间:2024-06-12 文章来源:湖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走深走实,雨湖区财政局以“绩效管理巩固年”为抓手,不断在政策效能、产出效益、监督效力和协同联动上下足功夫,用实际行动践行“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的理念。
站稳政策效能“立足点”,在建章立制上下“真功夫”。雨湖区财政局紧扣省市工作要求,制定印发《湘潭市雨湖区财政局“绩效管理巩固年”行动实施方案》,立足各二级机构、股室具体职能,明确重点任务、具体职责和完成时限,全面落实“五个巩固提升”。进一步修订完善《雨湖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按照“兜牢底线、分层保障、动态调整”的原则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机制,将保障清单的预算项目,根据财力情况,分为“保基本民生”项目、“政策性民生”项目、“重点项目”支出、其他确需要实施的建设和事业发展项目四个层级,同时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追加预算支出管理,界定了追加范围,申请及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提升了财政保障能力。修订完善《湘潭市雨湖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探索编制专项债中期规划与滚动收支计划,落实专项债资金闲置回收机制,实现专项债穿透式管理。
扭住产出效益“关键点”,在资金管理上下“实功夫”。为提升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效益,雨湖区财政局坚决把好“三道关口”。一是把好预算编制“源头关”。雨湖区财政局不断加强项目库管理,严格落实《雨湖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照区级大事要事保障机制要求,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轻重缓急程度列入不同层级,按次序进行保障。同时,根据财力情况对项目资金安排实行动态调整,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财力水平相适应,避免资金沉淀。二是把好绩效管理“日常关”。严控项目实施单位绩效目标申报流程,确保绩效目标明确、细化、量化。重点监控1-4季度财政支出情况,分别对全区各预算单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50万元以上的项目性支出开展跟踪监控。扩宽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创新性选取民生领域和生态环保领域项目开展重点评价。不断打造“事前有评估、事中有监管、事后有评价”的全链条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三是把好专项债资金“结果关”。充分发挥专项债券资金稳增长、扩投资、补短板的政策作用,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优先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前期工作准备充分、开工条件成熟的项目,以及符合条件的在建项目和分年度发行的专项债券项目,依法依规使用资金,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积极推动债券资金形成实物工作量。
抓严监督效力“着力点”,在财会监督上下“硬功夫”。一是立足顶层设计提高站位。持续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加强对财经领域公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二是立足监督检查倒逼落实。根据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职责职能,进一步落实“三湘护农”工作,聚焦惠农补贴资金突出问题,迅速组织开展惠农补贴资金自查自纠、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重点关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补贴,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线索深挖严惩。对2023年自查和省市检查发现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进行“回头看”。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推进财会监督与巡视巡察监督、纪检监督、审计监督等贯通协同形成合力。三是立足财会培训激发活力。一方面,积极推选符合条件的财会业务骨干人员参加全省财会师资力量培训班,探索建立区域财会专家队伍,全面夯实财会基础工作。另一方面,以实操演示和专家授课的方式,对全区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培训涵盖了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单位账务系统、预算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预算绩效管理等重点内容,进一步提升了财务人员素养,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握牢协同联动“连接线”,在工作合力上下“苦功夫”。雨湖区财政局积极探索新时代绩效管理路径,推动绩效管理与财会监督、绩效管理与审计、财会监督与巡察及纪检监察监督贯通融合。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夯实联动基础。雨湖区财政局联合区审计局出台《湘潭市雨湖区预算绩效管理协同联动实施方案》,探索在征拆审计、对区属融资平台开展清产核资和融资成本审计等方面,开展跨部门深度合作,财政审计共享项目相关资料、共同审核相关报告、共同督促主管部门整改问题。同时,探索合并办公新模式,将绩效管理股、财政监督股、会计管理股及税政法规股合并为一个部门,同步开展工作,畅通信息交流。二是推动联合检查,凝聚监督合力。雨湖区财政局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检查,2023年度,联合纪检监察开展了“三湘护农”专项行动,联合巡视巡察开展了违规套取资金专项治理行动,联合区委督查室开展了三公经费检查,进一步提高了监督威慑力。三是深化成果共享,提升管理质效。雨湖区财政局在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后,对评价结果较差的单位采取限期整改、扣减预算、要求实施财政评审后拨付资金等方式,将评价结果应用到预算安排和调整中。同时,将重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相关问题以及财政对应举措同步报送审计部门,推动评价成果在部门间共享。
原文链接:http://czt.hunan.gov.cn/czt/xxgk/dfcz/xt/202406/t20240606_33321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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