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4-06-12 文章来源:海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省教育研究培训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67号)精神,经研究,核定你单位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共计4260万元,年初预算已安排3699万元,此次下达561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4号)要求,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校园长培训,着力提升教师队伍能力水平。
二、请认真执行《财政部 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55号)等有关规定。培训任务承担单位收到资金后,要按照预算和国库管理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得从专项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三、你单位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管理工作(详见附件),并切实履行好项目监管职责。项目完成后,由培训任务承担单位据实编报项目决算,经该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送你单位。你单位要就资金使用情况(含项目决算结果)、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主要管理措施、问题分析及对策等方面进行总结,并于2024年12月底前将总结报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
四、此项资金列2024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50801教师进修”,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海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教育厅
2024年5月31日
附件
海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
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专项名称 |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 | |||||
中央主管部门 | 教育部 | 专项实施年度 | 2024年 | |||
资金 | 年度金额: | 4260 | ||||
其中:中央补助 | 4260 | |||||
地方资金 | | |||||
年度 总体 | 年度目标 | |||||
目标1:采取“集中培训”、“跟岗研修”、“工作坊研修”、“送教下乡”、“网络研修”等培训方式,对我省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计划培训1万人次以上。 目标2:通过项目实施,推进“国培计划”改革创新。推行集中面授、“跟岗研修”与课程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推动市县开展自主选学模式改革。 目标3:支持市县提升教师培训专业化水平,加强培训者队伍建设,打造“干得好、用得上”的乡村教师培训团队。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培训乡村教师人次 | ≥1万人次 | |||
质量指标 | 各类培训结业率 | ≥90% | ||||
培训内容符合要求度 | ≥95% | |||||
时效指标 | 培训计划执行率 | ≥90% | ||||
培训完成时间 | 按计划完成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参训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 提高 | |||
示范引领带动乡村教师培训覆盖 | 扩大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推动市县自主选学模式改革 | 明显 | ||||
市县组织实施教师培训能力 | 提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参加培训团队骨干培训者的评估满意度 | ≥90% | |||
参加培训乡村教师的评估满意度 | ≥90% | |||||
参加培训的校园长评估满意度 | ≥90% |
原文链接:http://mof.hainan.gov.cn/sczt/0503/202406/8fdf81d857c042d8a0bca609c1e9f1cb.shtml?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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