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1万元!山西省出台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时间:2024-06-20 文章来源:山西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系列决策部署,积极配合山西省商务厅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的保障工作。近日,由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财政厅等7部门印发了《全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和标准、申报和审核、发放和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根据《细则》,山西省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消费者通过旧车报废并购买不同种类乘用车,最高补贴金额可达1万元。
《细则》明确:报废和购买乘用车共设两个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
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另外,对个人消费者通过省内已备案的二手车经销企业或二手车交易市场转出个人名下持有时间1年以上的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上户的,补贴2000元。
符合条件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相关信息,提供相关资料,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相关部门将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流通堵点,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引导行业有序竞争,鼓励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
原文链接:http://czt.shanxi.gov.cn/ywyq/czyw/202406/t20240620_959177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