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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财政局“减、控、清”一体化,稳步推进地方债务清偿

时间:2024-06-27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乌苏市财政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防范化解政府债务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实,采取“减、控、清”一体化,稳步推进地方债务清偿,坚持开源节流并行,增强节约集约意识,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切实提高化债能力,构建化解地方债务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一是加强管理、减少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量力而行和讲求绩效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必要支出,加强对市属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审核,压降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用于化解存量债务。

  二是严格预算、控制增量。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管理。对于超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的项目,一律不安排财政资金。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等级不上升的原则,及时清理超标准、超财力的支出,并依法有序清退聘用人员,最大限度减轻财政负担,防止债务风险积累,严格把控债务等级上升风险。

  三是财税开源、清理存量。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增强经营主体活力,增加税收源头活水。大力盘活国有资源资产,让闲置资源资产发挥效益。同时,将各部门两年以上结转结余资金予以收回,“唤醒”沉淀资金,用于化解存量债务。

  四是完善机制、源头监管。依托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平台动态监督管理,跟踪债务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动态监控政府债务。进一步完善了政府债务统计分析和动态监管机制,建立还款进度台账,实时掌握落实债务还本付息及化解债务等情况,确保不发生债务违约风险事件。

  (塔城地区财政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czt.xinjiang.gov.cn/czt/xwlb/202406/ac1ceb02a02d494db869fc73c0b957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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