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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07亿元支持汽车以旧换新工作

时间:2024-07-04 文章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作者:佚名

  

  

  按照国家和我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市财政局迅速行动,多次前往财政部沟通汇报,了解中央政策信息、资金支持方向,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助力我市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近日,市财政局争取到中央财政资金1.07亿元,支持我市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工作。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和标准为:自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此次中央财政提前下达70%资金,支持我市启动汽车以旧换新工作,预计全年资金总额可达1.53亿元。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商务局加强与财政部天津监管局密切对接,待财政部、商务部下发相关审核方案后,全力做好项目审核和资金兑付等工作,助力天津市高质量完成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

  


原文链接:https://cz.tj.gov.cn/xwdt/gzdt/202407/t20240702_6666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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