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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完成修改加强财会监督

时间:2024-07-04 文章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会计法是规范会计工作的基础性法律。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现行会计法自1985年施行以来,历经1999年修订和1993年、2017年两次修正,在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会计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对现行会计法进行修改完善。

  新修改的会计法保持现行基本制度不变,重点解决会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加大对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10类会计违法行为,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财务造假行为,提高了罚款额度;同时,保留了现行法关于违反会计法、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进行处罚的规定。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会计法修改,将当前会计工作中出现的新变化、新要求通过法律形式予以明确和规范,将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更好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原文链接:http://czt.gd.gov.cn/kjgl/content/post_4447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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