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财政局多措并举强化粮食安全资金保障
时间:2024-07-04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上指出:“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耕地保护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实施农田水利骨干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黑土地保护工程、耕地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工程等,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建立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深刻阐明了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当下在州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时刻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多措并举强化粮食安全资金保障,保障耕地资源不被非法占用或破坏,保障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维持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和粮食安全。
一是及时拨付专项资金。2024年博州财政局及时拨付涉粮专项资金117583万元,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资金1798万元、粮油生产保障资金1012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43882万元(中央专项19882万元、国债资金24000万元)、水利基础设施国债资金66160万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4731万元。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对收到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明确具体项目或用途的,在7个工作日下达到本级相关单位和县市财政部门,未明确到具体项目或用途的,我局积极与行业主管部门对接,由行业部门提出具体资金分配方案,并在30日内下达本级相关单位和县市财政部门。确保资金及时下达,及时见效。
二是持续跟进资金支出进度。州财政严格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工作要求,加强在线调度,形成对项目支出进度每周调度制度,及时发现影响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慢的原因,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预算执行进度。
三是做好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按照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绩效管理的各项规定,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项目实施绩效管理,加强资金执行的监督,不定期下县市和单位进行检查。落实好资金使用跟踪和监管责任,确保资金发挥更好的效益。
(博州财政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czt.xinjiang.gov.cn/czt/xwlb/202407/37dcfdf5b1144789babb003c4cb3d1e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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