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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优化风险补偿机制 助力普惠金融发展

时间:2024-07-11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作用,支持克拉玛依市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近日,克拉玛依市印发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优化小微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机制,降低小微企业贷款门槛。

  《办法》首次引入保险机构参与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分担体系,在新模式下由担保机构、保险机构、承贷银行、风险基金按照40%、30%、20%、10%比例分别承担贷款损失责任。此外,为支持乡村振兴、科技创新,针对涉农企业和科技型企业进一步降低贷款门槛,对于成立1年以上(包含1年)的涉农和科技型企业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免抵押贷款担保支持。

  自风险补偿机制实施以来,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有力支持了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截至2023年末,克拉玛依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9.62亿元,同比增长61.55%,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44.67个百分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2.63亿元,同比增长35.57%。今后,克拉玛依市将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和桥梁作用,让利小微企业,畅通融资路径,确保金融要素与企业发展需求的精准对接。

  


原文链接:https://czt.xinjiang.gov.cn/czt/xwlb/202407/ed17d7c06a6f4f96960f7b3c576161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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