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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全力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建设美丽天津

时间:2024-07-30 文章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作者:佚名

  

  近年来,市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主动提高财政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性、大局观,将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要求贯穿到生态环保、绿色发展领域预算安排和政策制定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一、建立长效机制,优化绿色低碳发展财政政策

  一是贯彻落实财政部《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紧密围绕《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和要求,印发《天津市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市财政系统支持双碳工作提供政策依据。二是制定出台《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支持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重点项目,其中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保障绿色低碳企业生产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资金支持。三是联合市生态环境局修定《天津市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污染防治方面财政支持政策。

  二、积极筹措资金,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财政保障

  一是积极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聚焦我市绿色低碳发展方向,统筹谋划项目储备库建设,积极向财政部汇报项目组织情况和工作基础。2024年,在财政平衡压力巨大的情况下,初步统筹中央和市级资金46.9亿元支持清洁取暖、生态修复、污染防治、发展转型等绿色低碳发展领域重点工作。其中,中央财政污染防治、节能减排、成品油税费改革等专项资金12.11亿元。二是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我市双碳减排项目。截至二季度末,海河产业基金围绕绿色低碳相关的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石化等重点产业,先后与中电子、中电科、TCL、国投招商等机构合作设立母基金18支,累计实缴380.06亿,其中海河产业基金实缴 87.87亿,实现资金放大4.32倍,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同时,海河产业基金正在积极推进与国家电投集团设立清洁能源基金,将重点投资光伏、风电、储能等双碳领域。

  三、完善政采措施,深化绿色低碳发展财政机制

  一是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支持做好“双碳”工作。严格贯彻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新机制。督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从采购需求、采购文件和评审活动等环节严格执行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机制。二是积极争取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试点,联合有关部门推动滨海新区、静海区成功申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行政区,探索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认真对照国务院新出台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财政部即将出台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同时,加大污染防治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力度,硬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持续提升资金使用效能,全力支持加快建设美丽天津。

  


原文链接:https://cz.tj.gov.cn/xwdt/gzdt/202407/t20240726_6685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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