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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要求进一步提升2023年度国企决算报告报送质量

时间:2024-09-03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日前,财政部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

  通知明确了报告的编报范围、报送内容及途径、报送方式及时间,强调进一步提升报送质量。

  通知要求,推动报告报送范围全面完整。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决算报送口径,依据编制说明有关要求,将境内外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纳入统计和报送范围。要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规定,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做到全面完整、应报尽报。

  要核准核全各级子企业名录。通知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组织国有一级企业,在财务决算过程中核准本企业(集团)所属各级子企业名单,按产权关系从一级企业层面逐级向下梳理,形成清晰的国有企业产权链条,为建立国有企业全级次名录夯实工作基础。

  通知要求,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各单位应严格遵循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按照要求,准确如实地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经济业务事项,在依法进行年终审计的基础上编制决算,不得擅自通过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利用会计差错更正等方式调节利润。各单位要压实责任,强化对所属企业财务信息审核,防范数字造假,确保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财政部门将加大会计信息质量等财会监督力度,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督促企业立即整改,涉及违法违规的,严肃查处问责。

  此外,通知提出,强化数据研究分析,发挥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对政策制定的支撑作用。要厘清国有资本权益分布和变动情况,准确界定国家资本、国有法人资本、其他非国有资本及其权益,分析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结构和变动情况等。(柴新)


原文链接: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caijingshidian/zgcjb/202401/t20240123_39269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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