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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强化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管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时间:2024-09-03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巩义市财政局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主线,抓住政府采购活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环节,不断完善监管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无缝监管”,助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做好“事前”采购预算编制审核。在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环节,要求预算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特别中小企业预算份额进行逐项审核,保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落实;严格执行“无预算不采购”的原则,从源头上落实政府采购项目资金保障,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

  二是实施“事中”采购精细化监管。以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为目标,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常态化、精细化监督检查,将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文件编制、专家抽取、采购结果公告、信用评价全部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重点检查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执行情况、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采购信息全过程公开执行情况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采购主体信用评价因素,实施采购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管理。

  三是注重“事后”采购结果管理。为有效解决“重采购、轻履约”的问题,研究出台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操作指引、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操作指引,明确合同签订和履约验收的要点、标准、方法;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审核、定期开展履约验收检查,严禁收取没有法律规定的保证金;引导采购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重视采购结果管理,及时组织项目履约验收、支付资金,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xinwenlianbo/henancaizhengxinxilianbo/202312/t20231215_39224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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