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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财政:聚焦“四个着力” 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时间:2024-09-04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2024年1月26日 来源:重庆市财政局办公室

  近年来,重庆市财政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重庆实施方案,以“四个着力”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不断提质增效,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一、坚持党建引领,着力提高政治站位。重庆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健全党领导财政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确保财政法治建设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局党组带头弘扬学法用法“主旋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定期听取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改革、推动财政事业发展、应对财政领域风险的能力,促进财政法治建设效能整体跃升。

  二、健全机制体系,着力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建立统筹领导机制。全市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牵头抓总,明确班子成员在各自分管领域抓好财政法治建设。坚持召开领导小组年度会议,安排布置财政法治重点工作,研究解决重点疑难问题,跟踪问效任务落实。二是强化建章立制。完善“1+N”财政法治制度体系,制定《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重庆财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财政法治建设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从建设制度体系、实施体系、监督体系和保障体系四个方面细化财政法治建设具体措施,细化分解到各个处室,形成各司其职、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三是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制定“红岩先锋”变革型财政组织建设方案,推进财政机关“运行法治化”,将财政法治建设指标纳入局“四张报表”指标体系,作为“运行报表”重要组成部分,重点考核依法决策、依法执法、普法宣传、出庭应诉等情况。

  三、规范权力运行,着力提升法治意识。加强财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重庆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和文件制发操作指南,将财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生命周期划分为十二个环节,以闭环管理“十二步法”将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提升“红头文件”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制定《重庆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基准》,细化政府采购、财会监督等4个领域191种违法行为的处罚裁量标准,积极推行柔性执法。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政府债务、减税降费、政府采购、财会监督等重点领域信息,认真做好财政政策发布与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依法接受监督。

  四、突出齐抓共管,着力发挥普法作用。一是制定并贯彻执行财政“八五”普法规划,明确财政普法工作目标、任务、对象和措施,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财税法律法规。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定财政普法宣传年度方案,将普法任务落实到人。二是创新普法方式,不断拓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平台,在传统的视频、海报宣传基础上,运用法治讲坛、旁听庭审、知识竞赛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三是充实财政法治宣传载体,注重总结财政法治建设成果,分别将财政法治建设指导性文件、现行有效的财政领域法律法规及重庆市财政行政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为财政干部学法用法提供实用教材,在全市财政系统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原文链接: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xinwenlianbo/congqingcaizhengxinxilianbo/202309/t20230928_39097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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