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财政法治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政资讯

惠及884家企业!省财政落实一季度增产增效奖励资金

时间:2024-09-04 文章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近日,省财政下达首批增产增效奖励资金6912.21万元,对一季度工业用电同比增长5%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以及新投产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奖励,共惠及884家企业。

  根据一季度用电同比增量,给予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每千瓦时最高0.1元奖励,其中纳入2023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制造业企业给予每千瓦时最高0.15元奖励;新投产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每千瓦时最高0.02元奖励,2024年以前纳统但2023年一季度用电量为0的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每千瓦时最高0.02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奖励资金采取电力公司代财政直接兑现的方式,确保资金迅速、准确地直达受益企业。


原文链接:https://czt.fujian.gov.cn/zwgk/czxw/202408/t20240829_6508571.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