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4-09-04 文章来源:江西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坚强领导下,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财政,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牢牢把握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将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努力在学深悟透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向全厅干部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学习、党支部学习、党员学习计划,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
(二)强化财政法治建设,严格推进依法行政。
1.加强合法性审核。加大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决定等合法性审核力度,依法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筑牢法治屏障,有效防控财政法律风险。
2.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对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内容进行全面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应审尽审。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对全厅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出台的购车补贴政策措施进行专项清理,认真完成年度自查和接受第三方评估检查。
3.做好财政制度“立改废”工作。积极做好《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不符合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有效维护法制统一。
4.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出台《江西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基准综合考量不同违法情节以设置量化基准,着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5.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严格按照《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对我厅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报省政府备案。
(三)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1.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一是起草拟定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着力构建职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省以下财政体制。二是起草拟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提升监督效能。三是进一步完善江西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改革,加强和规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四是深化省级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强省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2.持续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最新政策要求,结合形势变化,先后制定、修订《江西省数字经济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江西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资金管理办法,出台《江西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资金使用、资产管理更加规范、安全、有效。
3.依法履行财政职责,助力经济发展和民生福祉。一是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出台促进经济持续回稳向好24条和支持中小企业14条财政举措并抓好落地见效,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举措,加快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二是不断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和兜底性民生建设,扎实推进2023年10项民生实事和98项民生工作清单任务,加强民生政策评议、评价、评估结果运用,科学谋划2024年民生实事,实实在在办好惠民利民实事。
(四)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梳理编制行政许可、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并编制实施规范、办事指南。梳理全省财政系统行政许可事项,使财政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更符合财政工作实际;梳理全省财政系统行政备案事项,实现清单之外无行政备案事项。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备案事项,逐项编制实施规范,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大幅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
2.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制定出台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监测指标及提升方案,定期通报。印发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信用承诺的通知,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大力推行采购意向公开,为企业提前获知采购信息、充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
(五)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财政政策宣传讲解。举办省级财政科研法规政策进科研单位、高校专场宣讲,为省科学院、东华理工大学科研人员进行《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若干措施》政策讲解。举办政策性农业保险及“农保贷”政策进乡村专场宣讲,为新建区象山镇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全面介绍对江西省农保贷线上业务平台和“农保贷”业务申请流程。深入税费法规政策宣传,深入丰城、贵溪、鹰潭等地对税费法规政策的积极作用进行宣讲,增强企业执行政策的信心。
2.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活动。加强《预算法》《江西省审查预算监督条例》《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组织干部现场旁听庭审活动,做好以案释法。组织全省财政系统工作人员年度分类学法考试和“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全省财政系统“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
二、2024年工作安排
(一)积极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财政重大决策管理,规范决策流程、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对拟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等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核,进一步提升审查质效。对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全面公平竞争审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遵守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公布、清理、备案等管理程序,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继续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和财政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开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编制财政部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积极开展宪法、民法典、预算法等重点宣传活动,加强全省财政法治工作培训,组织财政系统干部参加分类学法考试,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努力增强普法宣传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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