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下达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2.96亿元
时间:2024-09-04 文章来源:江西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为全力支持我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补齐发展短板,推动我省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加快实现新型城镇化,省财政厅于近日下达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2.96亿元,全年资金总量达到30.9亿元,较上年增长7.7%;下达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2亿元,全年资金总量达到18.4亿元,较上年增长15.7%。
根据《江西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赣财预〔2023〕18号),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运用财政困难程度系数和绩效系数进行调节,以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以及上年度资金使用绩效较好的地区倾斜支持和激励引导。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革命老区的革命遗址保护、革命纪念场馆建设改造、烈士陵园维护改造、老红军及军烈属活动场所建设维护,以及改善革命老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
根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赣财预〔2022〕41号),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运用财政困难程度系数、人均财政支出系数及地方工作努力程度系数进行调节,以加大对财政困难、基本公共服务成本较高地区的倾斜支持,强化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多、解决吸纳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人数多、工作较为努力地区的激励引导。资金应安排用于提供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增强社区保障能力以及支持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
原文链接:http://jxf.jiangxi.gov.cn/art/2024/5/16/art_39210_48798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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