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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外贷项目助力自治区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09-04 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认真研究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相关政策,结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争取国外贷款项目,助力全区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利用欧洲投资银行贷款建设呼和浩特市燃煤锅炉“煤改气”项目,总投资26.19亿元人民币,其中利用欧洲投资银行贷款1.62亿欧元。项目自2017年开工建设以来,已累计利用欧洲投资银行贷款资金支付3.07亿元人民币,有力推进了城区锅炉房“煤改气”及锅炉房拆并、新建监控调度中心、配套燃气管线、改造供热管网及实施燃煤锅炉“煤改电”等各项工程建设。

  项目实施过程中,自治区财政厅一直接续跟踪监管,从未间断,不仅监管外贷资金偿付,而且深入项目现场,监管项目实施情况、实施成效,做到使用外贷资金准确高效、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符合投入产出要求。

  上述项目实施后,一方面预计每年将累计节约燃料量7.35吨标煤,减排二氧化碳1038800吨,减排二氧化硫2346.06吨,减排氮氧化物625.34吨,大气污染物排放将显著降低,能源利用效率得到大幅提升;另一方面将极大地改善呼和浩特市的大气环境质量和首府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与此同时,项目也将有效提高城市供暖质量,为自治区“温暖工程”保驾护航。

  接下来,自治区财政厅将持续做好全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积极的财政力量。


原文链接:https://czt.nmg.gov.cn/czdt/czxw/202409/t20240903_2568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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