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多措并举助力消费提档升级
时间:2024-09-04 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围绕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聚焦“消费促进年”,用足用好相关政策资金,紧扣消费热点,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撬动作用,为提振全区消费市场作出积极贡献。上半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533.3亿元,同比增长2.8%。
打造多样消费业态场景
点燃消费新引擎
聚焦“活力内蒙古·乐享消费”主题,重点开展消费促进活动。聚合“政银企”,在全区范围内累计发放各类消费券2.5亿元,开展促消费活动2700余场,带动销售额约195亿元。重点聚焦电商消费增长极,先后开展“京蒙协作2024年内蒙古好物网上年货节”、“首届内蒙古电商选品会”等系列活动,助推网络零售业态发展。支持各地开展各类美食品鉴、促销主题活动,为市民生活增添浓浓烟火气,助力全区餐饮消费额大幅增长。
支持汽车家电以旧换新
激活消费新潜力
围绕国家、自治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决策部署,推动汽车“换能”、家电“换智”。汽车方面,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政策,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加力推进汽车以旧换新政策。通过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和汽车系列促销活动的联动,今年以来促进汽车销售3万余台,带动汽车消费约47.6亿元;家电方面,下达家电以旧换新补贴4600万元,支持家电产业智能化升级,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区智能家用电器零售额同比大幅增长65.1%。
打造县域商业流通体系
创建消费新阵地
聚焦优势资源、补齐建设短板,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积极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试点项目。2024年争取并下达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支持10个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在做好“基本型”、“增强型”、“提升型”县域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培育“提升型”向“领跑县”跃升。目前,内蒙古县、乡、村三级商贸服务覆盖率已分别超90%、80%、70%,初步形成配套服务完善、产业集聚的县域消费流通体系。
推动文旅产业提档升级
营造消费新环境
依托内蒙古得天独厚的自然、人文禀赋优势,为持续扩大内蒙古旅游业的知名度、吸引力,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5000多万元,支持鼓励各地制定文旅宣传推广活动、补贴旅游消费等多样化惠民措施,全方位助力文旅产业发展建设。同时,聚焦特色商贸集群发展,对公共服务完善、主题特色鲜明突出、定位明确、消费规模较大、具有典型示范和明显带动就业的特色集聚区给予奖补,激活文旅消费潜力。
强化消费服务监管能力建设
优化消费新环境
为促进居民消费意愿,打造“放心、舒心、省心”的良好消费环境,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安排市场监督管理经费3900多万元,支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深入开展日常市场监管、检查,为保障消费者消费安全撑起“保护伞”,为全区消费市场创造清朗、广阔的发展空间。
原文链接:https://czt.nmg.gov.cn/czdt/czxw/202408/t20240829_25652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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