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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增专项资金助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时间:2024-09-25 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养老机构健康有序发展,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新增养老服务补贴专项资金,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按规定给予服务补贴,更好地保障自治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补贴基数以其生活能力评估等级相应的补贴金额为基准,根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针对相应的补贴比例进行差异化补贴。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等级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GB/T42195-2022)确定。补贴资金每年分两批申报下达。

  8月,第一批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补贴资金1761万元已下达各盟市,由旗县(市、区)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社会化等方式直接发放给入住老年人。

  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补贴政策是由“补床头”向“补人头”的重大政策调整,是降低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成本,满足更多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将共同积极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让每个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都能感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注关心和关爱,对养老机构认真解读相关政策,满足更多老年人需求,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原文链接:https://czt.nmg.gov.cn/czdt/czxw/202409/t20240913_25741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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