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改革擦亮发展底色 ——山西省框架协议采购助力营商环境优化观察
时间:2024-10-09 文章来源:山西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前不久,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全省范围内对多功能一体机、A4黑白打印机、A4彩色打印机、A3黑白打印机、A3彩色打印机等品目以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进行了公开征集,随后,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多功能一体机、A4黑白打印机、A4彩色打印机、A3黑白打印机、A3彩色打印机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打印机“家族”全面“拥抱”框架协议采购方式。
那么,什么是框架协议采购?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目前运行效果如何?连日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以制度为准绳,为框架协议采购实施推广划定规矩方圆
随手打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各类货物、服务、工程的招标公告映入眼帘:某医院要购买一批医疗设备;某学校要建食品安全数字管理平台;某工业园区要请专业公司治理污水;某地政府要购买户厕改造项目厕具材料……政府采购,和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息息相关。
长期以来,在政府采购实践中存在大量单次采购金额小、不同采购主体需要多次重复采购的需求,这类采购不同于单一项目采购,难以适用之前已有的采购方式,只能通过集中采购机构的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来实施,但因缺乏专门的制度规范,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有的以资格入围方式选定供应商,造成市场分割,影响公平竞争;有的搞政府采购专供产品,采购价高于市场价等。
与此同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规范小额零星采购活动,提升小额零星采购的便利性”。
“多频次、小额度采购在实践中运用广泛但缺乏相应制度规范,各地普遍实行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管理,在提高小额零星采购活动便利性的同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太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科长陆海涛坦言,例如采购需求粗放、定价机制缺失,技术和价格不具备可比性和竞争性;搞政府采购专供产品,市场找不到、价格不可比,类似产品价格自然虚高;以主产品低价入围,后续配套耗材价格却远超市场价格。
“在此背景下,2022年1月,财政部出台《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成为第七种法定政府采购方式,对采购程序、适用范围、供应商范围、实施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填补了政策和制度上的空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陈明介绍说。
那么,何为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据介绍,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适用于多频次、小额度采购,不适用于单一项目采购。在供应商范围方面,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一个采购包只能确定一名中标(成交)供应商,而框架协议采购可以产生一名或多名入围供应商。相较于传统的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消除了原来以简单的资格入围方式选择供应商造成市场分割的弊端,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竞争秩序。
哪些情形适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
陈明说,一是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品目,以及与之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等,采购人需要多频次采购,单笔采购金额没有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如预算单位单笔采购金额小于50万元的计算机、复印机、扫描仪等;二是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本部门、本系统所需的法律、评估、会计、审计等鉴证咨询服务,采购人需要多频次采购,单笔采购金额没有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三是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为本部门、本系统以外的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方便服务对象选择需确定多家供应商的。
框架协议采购分为框架协议订立和合同授予两个阶段。前一阶段由集中采购机构或者主管预算单位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入围供应商并订立框架协议;后一阶段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订立采购合同。
创新管理方式,推动电子卖场向框架协议采购平稳过渡
当前,阳光下运行、云端上运行,成为政府采购活动新趋势。电子卖场经过多年实践,已经发展成为政府采购增强透明、促进公平、提高效率的“新引擎”和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绿色创新发展的“新窗口”。
进入山西全省各级电子卖场,主页布局与各大知名电商平台相仿,文具、家具、空调、电脑、办公软件、会议用品等一应俱全。以复印机为例,采购主体可按照价格、品牌、型号、功能、保修政策等对供应商发布的产品信息进行筛选查询。其中,节能环保型产品还被特别标注,供采购主体参考。
数字显示,山西全省各级电子卖场供应商总数接近2万家,上架商品数量接近400万个,年采购总金额超过20亿元。但是,随着政策和市场的变化,原电子卖场已经不能满足新阶段政府采购工作开展需要,需要在保障小额零星采购正常进行的同时,建设符合框架协议采购实施要求的新电子卖场,进一步提升小额零星多频次采购的规范化、透明化、便利化水平。
2022年6月,山西省新版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正式上线,建成了同时具有“电子卖场直购、竞价”“框架协议采购”“特色场馆展示”等功能的综合性交易平台,支持多频次、小额度集中采购品目全流程线上执行、监管、服务,实现了数据互联互通,统一了技术标准和交易规则,形成了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化一张网,业务覆盖省、市、县(市、区)三级共149个区划。
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慎运超表示,电子卖场平台以“互联网+政府采购”融合创新发展为指导,“技术+制度”为基础,在全国首创“电子卖场商品交易+框架协议采购一体化+特色场馆”模式,明确“电子卖场商品交易”主要实施集中采购目录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小额零星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有序推进集中采购目录内小额零星采购以及满足零星小额的货物、服务项目的采购需要,依托现行财政管理运行体系,与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紧耦合连接,覆盖省、市、县(市、区)三级,集监管、交易和服务的一体化系统。
随着框架协议采购业务的不断推进,电子卖场将逐步完成由公开征集方式向框架协议征集方式的过渡,最终“迭代”成为“框架协议采购一体化+特色场馆”的模式。在此基础上,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框架协议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依托现行财政管理运行体系,与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紧耦合连接,形成全新的政府采购“全省一张网”格局。
山西电子卖场和框架协议采购的融合,建成了同时具有直购、竞价、框架协议采购等功能的综合性交易平台,一体实现了多频次、小额度集中采购品目全流程线上闭环执行、监管和服务,为政府采购各方参与主体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和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
加强统筹协调,以全流程电子化帮助市场主体减负增效
为有效落实框架协议采购的全省实施推广工作,省财政厅以政策为依托,以“互联网+政府采购”融合创新发展为着力点,统筹考虑电子卖场与框架协议采购的业务边界划分和模式互补空间,通过精研政策、深入调研,建设满足适用多频次、小额度采购的全流程电子化执行平台。
针对框架协议采购两阶段特性,省财政厅统筹建设贯穿框架协议采购两阶段全流程的电子化系统,将相关制度范本作为执行根基植入系统相关业务环节,实现全省框架协议采购整齐划一、科学高效、数据互联。同时,以多年电子卖场运营管理积累的商品品牌、参数、价格等数据为基础,建立动态更新需求配置标准库,按照品目分级、分类维护不同产品、服务参数,结合大数据价格监测结果对框架协议采购最高限制单价设置提供参考,并在制度引领下制定详细工作推进计划,有序开展“新能源车”“打印机”“印刷服务”“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计算机”“扫描仪”“复印机”“液晶显示器”“网络接入服务”“投影仪”“空调机”“碎纸机”“复印纸”等品目的征集工作。
2022年7月29日,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激光打印机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此项目是山西省开展的首个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标志着我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试点项目采用山西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在全国率先开启框架协议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践。
“政府采购是预算执行的重要方式,我省政府采购数字化平台以规范采购行为、提升采购效率、加强监管能力为目标进行建设。”慎运超介绍说,目前,山西省11个市均已采用区域联动方式开展框架协议采购业务,覆盖率达到100%,处于全国前列。
中小微企业是数量最庞大的经营主体,也是经济社会的“压舱石”,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持续激发中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活力。在我省,中小微企业数量占到全省企业总数的99%,吸纳从业人员450万人,占全省企业从业人员超七成。山西建成全省一张网的政府采购数字化平台,所有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线上闭环运行,给企业减轻了不少负担。
马斌便是其中受益人,其公司主营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等业务,6年来,公司逐步发展壮大。
马斌说:“过去,公司业务开展主要依赖传统业务模式,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项目获取多靠碰运气,且一个项目需要多次往返客户现场,现在,随着电子化平台上线,业务模式发生了重大变革,一方面,可以随时了解到采购公告信息,增加了业务机会,另一方面,电子化招投标、在线签章降低了人力成本,给我们减轻了不少负担。”
平稳有序推进,发挥专业优势助力框架协议采购质效齐飞
政府采购是财政政策支持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方式。在收入端,财政政策通过减税降费,让渡一部分政府收入直接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在支出端,财政政策通过政府采购,以提供订单的形式,助力经营主体开拓市场。框架协议采购作为一种新的法定采购方式,没有成熟的技术实现路径可供参考。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以来,山西省积极落实政策、分析现状、探索实践,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框架协议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范围内框架协议采购累计完成征集品目21个,累计执行合同金额43935.1万元,占比7.57%。其中,集中采购目录内征集完成的品目9个,累计执行合同金额40094.56万元。
总体来看,我省积极响应财政部关于开展框架协议采购的相关要求,在电子化平台建设、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则、全国实施推广等方面均取得良好成效,框架协议采购与电子卖场分工明确,和原协议定点采购有序衔接过渡,收到省内各级采购人和供应商的良好反馈,无论是框架协议采购实施数量还是质量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在框架协议采购的执行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个别征集人对框架协议政策把握不准确,需求调研不充分,编制不规范,采购价格区间设置不合理;全省各区划业务开展和全省品目执行两方面都存在着不足和有待提升的空间;部分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主管部门、社会代理机构作为征集人,对框架协议采购业务及过渡期间衔接问题理解不足,征集过程中存在需求把握不准、政策理解不到位,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宋介燕表示。
“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这是解决问题的根本。”省财政厅副厅长段萃说,省财政厅将从完善制度建设、强化业务指导、建立有效执行机制、加强政策宣讲和培训、坚持“全省一张网”管理要求等方面提升框架协议采购实施质量。包括出台《山西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明确一阶段及二阶段执行标准及规范,依据细则同步推进框架协议执行进度;发挥财政部门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业务指导;根据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明确执行框架协议区域范围,探索按需通过跨级次、跨地区统筹确定征集主体推进全省框架协议采购实施;常态化组织各采购主体线上线下培训,多面向财政、采购预算单位、代理机构等各采购主体组织培训交流,提升各采购主体业务能力;推进全省信息化平台改造融合,进一步减轻政府采购主体操作负担,减低市场主体参与成本,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以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推动山西省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更好发挥政府采购引领示范作用,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省财政厅厅长常国华表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题中之义、必要之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专列第17条,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山西省政府采购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目标任务,迎接挑战,守正创新,对标一流,攻坚克难,进一步把工作做细、做实、做深,全力以赴再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新高峰。”
原文链接:http://czt.shanxi.gov.cn/ywyq/czyw/202409/t20240925_96604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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