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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提质增效

时间:2024-10-15 文章来源:四川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四川省财政厅深入实施市(州)政府预算、省级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事前系统谋划

  制定评价方案。研究制定《2024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从总体要求、评价外延、评价组织、时序进度和结果应用等方面进行系统安排部署,确保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推进有力、方向不偏。

  完善指标体系。对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完善,优化指标设置,可量化、易衡量的指标占比达80%,评价科学性、公正性进一步提升。

  选取评价对象。按照重点绩效评价“五年周期全覆盖”的要求,统筹选定2024—2028年重点绩效评价省级部门(单位)和专项预算项目清单。其中,2024年评价涉及司法厅等25个省级部门(单位)、预算内基本建设等29个专项预算项目、社会救助等4项政策,涉及资金超6000亿元。

  

  事中动态跟进

  组建评价小组。绩效、预算、支出管理、投资评审等处室(单位)和第三方机构共同组成联合评价组,明晰各方主体责任,绩效管理处负责分项制定实施方案,联合评价组负责开展现场评价、起草评价报告、推进结果应用等。

  紧盯关键环节。加大现场评价“四个关键节点”跟进力度。现场评价前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评价进度达20%、50%时,分两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阶段性进展;评价进度达80%时,对评价发现的特色亮点、主要问题以及建议意见进行汇总分析。

  强化过程管控。深入全省所有“一线”评价现场,实地踏勘700余个点位,全面掌握专项资金使用“最小单元”实际绩效。严格执行“1+3+5”工作模式,联合评价组每日对当日点位踏勘情况进行复盘,每3日将踏勘进展报处室分管负责人,每5日将评价发现的亮点和问题报处室主要负责人,全面掌握市县点位踏勘进度。

  

  事后归纳总结

  推广特色亮点。综合评价逐步转为“问题导向+特色亮点”,客观准确反映专项资金总体绩效,归纳总结各级各部门在管理、使用专项资金过程中的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并加大推广应用。

  开展原因分析。从规划决策、制度机制、分配方法等方面预设评价重点,通过整体评价和样本评价深入挖掘突出典型问题,并以项目主体、具体事例、准确数据等作为问题支撑,系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准问题症结。

  提升资金绩效。针对评价发现的问题,围绕完善政策制度、精准受益对象、优化资金结构等方面提出改进意见,并严格执行绩效与预算“三挂钩”机制,将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与对下转移支付、部门支出安排和专项资金分配挂钩,推动解决财政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低效无效问题。


原文链接:http://czt.sc.gov.cn/scczt/c102358/2024/10/12/2f2899babc0b49e6bc465f449bbee5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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