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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财政:突出“五个重点”,全面推进绩效管理

时间:2024-10-22 文章来源:湖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龙山县财政局认真落实省财政厅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强化财政“大绩效”管理理念,多措并举推进“绩效管理巩固年”行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持续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提升财政政策效能。一是拓展绩效管理。以实现“五个巩固”提升为重点,印发《龙山县财政局“绩效管理巩固年”行动实施方案》,持续深化财税改革,硬化绩效管理约束,层层压实绩效管主体责任,将绩效评估结果运用到相关考核评先评优,推动绩效管理由“软约束”变“硬杠杠”。二是打造阳光采购。根据省州要求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1-6月,共办理完成政府采购计划备案45个,采购预算金额1.15亿元,实现供应商入驻电子卖场902家,电子卖场订单数7918笔,交易额2.21亿元。三是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制定下发《龙山县财政投资评审办法》(2024修订),拓宽财政投资评审业务范围,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对纪检监察、发改、交运、水利等各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进行了科学明确,稳步推进我县财政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各项工作。截至9月底,共完成项目评审164个,项目送审金额11.4亿元,审定金额10.4亿元,审减金额1.02亿元,综合审减率为8.98%。

  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兜牢“三保”底线。按照轻重缓急,明确先“三保”、应急处突,后债务还本付息、乡村振兴,再其他项目的支出顺序,按省级标准足额编列“三保”支出预算26.36亿元,做到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民生足额保障。二是大力压减支出。坚持精打细算,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对于超出本年度财力范围外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对年初预算专项业务及其他项目类支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压缩,对超出省定保障标准的支出项目进行认真评估,根据县级财政承受能力,暂停或逐步予以取消。三是硬化预算约束。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有效多安排、低效多压减、无效要问责”。

  进一步提升财税改革成果。一是强化征管抓收入。2024年以来,龙山县财政局牢牢把握财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强化财税部门联动,持续推进税费精诚共治,完善协税护税机制,紧盯重点项目税源增长点的培育,围绕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动态跟踪,加密调度频次,积极化解征管难题,全力以赴组织收入,充分挖掘增收潜力,积极化解征管难题,财政收入持续稳步增长。截至9月底,龙山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45亿元,同比增长6.57%,为完成全年财政收入增长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推进零基预算改革。7月下旬开始启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打破“项目固定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模式,强化预算绩效结果应用,2024年在编制2025年预算时,对2024年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充分应用,做到资金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使预算绩效评价发挥真正的效能。三是深化绩效管理改革。以“绩效管理巩固年”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将绩效理念、方法和要求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全力推进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动绩效管理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将绩效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时,加强对业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业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符合绩效管理的要求。通过绩效管理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实现工作效能的全面提升。

  进一步提升财会监督效力。一是建章立制。制定下发《2024年度龙山县财政监督计划》,开展业务培训,通过提高认识、扛牢政治责任,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拓宽线索来源,长效监督、提质增效等措施,确保财会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二是紧抓落实。结合“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积极开展惠农补贴资金、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专项检查,先后移交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40余条。三是巩固质效。坚持以“让群众满意”作为集中整治的目标导向,运用已开展的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成果,着手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预决算公开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监督检查等财会监督检查工作,前移监督关口,强化跟踪问效,提升监督效能。四是防范风险。严格执行《龙山县防范化解风险阻击仗工作实施方案》,全力拓宽化债路径,牵头组织科工、住建等部门编制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1+N”系列方案,强化政府项目立项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严禁超出财力范围上项目,严守不新增隐性债务底线。加快办理项目用地、规划许可、环评、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与发改等部门一道积极争取债券资金。截至目前,我县已成功发行专项债券项目7个,发行金额7.62亿元。

  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效率。一是深化国有企业治理。督促县属国有企业加强党建工作,结合省州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工作要求,推动企业通过管理体制、决策机制、工作部署、绩效考核的党建管理,确保国有企业改革落地见效,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和廉政风险。二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对标对表“清廉湖南”“清廉湘西”“清廉龙山”建设要求,深化拓展“六个清廉”财政建设成果,驰而不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四风”问题,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强化财政权力监督和制约,切实扎紧制度笼子,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运行,财政部门服务效能不断提升。三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围绕财政改革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开展针对性教育培训,进一步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牢正确用人导向,优先选用政治素质过硬、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评价较好的干部,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机制,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全面提高财政干部履职尽责能力水平。



原文链接:http://czt.hunan.gov.cn/czt/xxgk/dfcz/xxzzz/202410/t20241016_33477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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