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财政法治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政资讯

关于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4-12-23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财会〔2024〕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外事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国资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稳步推进我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规范企业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财政部会同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制定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现予印发,在实施范围及实施要求作出规定之前,由企业自愿实施。

  附件: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

  

  财政部 外交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

  2024年11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kjs.mof.gov.cn/zhengcefabu/202412/t20241216_3949745.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