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发布八大措施,助力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时间:2020-03-02 文章来源: 作者:
为确保餐饮服务单位有序复工,河南省漯河市市场监管局要求每一家餐饮服务单位都要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实施好八项措施,落实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复工经营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八项措施包括:
全面开展自查
市场监管局要求餐饮单位在正式供餐前对照餐饮环节6S标准化管理建设相关要求对经营加工场所进行彻底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巩固6S标准化管理建设成果。对库存的食材特别是节前贮存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进行彻底清查,对冷藏冷冻设备的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发现有超过保质期、未按保存条件贮存或出现霉烂、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销毁处理。
严格落实禁令
生产加工食品前应明确食材来源,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严禁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不得使用发芽土豆、新鲜黄花菜、野生蘑菇等加工食品,不得使用《药食同源目录》之外的中药材制作食品。严把食品采购关,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规定,确保食品及原料来源可溯、途径合法。
规范加工行为
餐饮服务单位在生产食品时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下简称《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加工过程中要烧熟煮透,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减少生食类、冷食类等食品供应。从业人员在制备食物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必须采用六步洗手法用流动水和皂液洗手,手部揉搓时间不少于15秒。单位食堂必须按要求落实好食品留样制度。
加强消杀管理
正式供餐前,要对后厨及就餐场所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对长时间未使用的厨房用具、餐用具也要全面清洗消毒。每餐前,要按照《操作规范》中推荐的餐饮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工具清洁方法和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对场所和餐用具进行清洗和消毒。加工和就餐场所应保持良好通风,保证环境卫生。
突出人员管理
所有进入操作、经营场所人员(含送餐人员)必须测量体温、佩戴口罩,要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晨检制度,视疫情发展,必要时每餐前进行检查,如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要立即离岗就诊。从业人员要按照要求佩戴帽子、口罩和手套,进入操作区要对手部等清洗消毒,要严格执行人员出入操作区域工作服的更换要求。
盯紧就餐环节
集体食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建议采取分散就餐制或盒饭供应的方式就餐,避免交叉传染。采取分散就餐的,建设在空旷的厂区、操场、通道或宿舍、办公室等地就餐。就餐时最后一刻方可脱口罩,就餐完成后立即佩戴口罩,就餐时不得交流,避免飞沫传播。
抓好配送安全
为学校(含托幼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送餐的集体用餐单位和中央厨房一律采用盒饭供应,不准使用桶餐配送、现场分餐的供餐模式。要加强包装环节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食品成品分装的场所环境应符合要求,盛放食品的容器应经过消毒,运输设备要保持清洁,运输过程中,要防止食品的交叉污染。食品保存的温度和食用时间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加强网络供餐管理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要严格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主体责任,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岗前健康检查,严禁患有发热等病症人员从事网络送餐,必须佩戴口罩上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送餐人员应当保持配送容器清洁,每日早晚不少于两次对配送餐箱、车辆进行清洁消毒。配送餐食应当加装食品安全一次性封签,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未加装食品安全一次性封签的,送餐人员不得取餐,订餐顾客可拒收、投诉。鼓励实施“无接触”式交接配送,严防送餐过程交叉感染。消费者订餐应选择“无接触”式服务,由送餐人员将食品放在与消费者约定的位置,消费者自行取餐,避免送餐人员与消费者直接接触。
目前正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餐饮服务单位应自觉遵守这八条措施,八号食品安全关口,保卫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同时河南省漯河市市场监管局呼吁大家一同监督,如果发现有餐饮服务单位有未按相关规定经营的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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