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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准予同邦方广(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复函

时间:2024-11-05 文章来源:海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同邦方广(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同邦方广(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同邦方广(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

      二、同邦方广(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为:

  

  设立会计师

  事务所名称

  同邦方广(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合伙人姓名

  及注师证号

  张文选 460000180333

                 秦  隽 230200011891

      三、同邦方广(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首席合伙人为张文选。


  四、同邦方广(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

  五、同邦方广(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代理记账;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此复。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10月16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mof.hainan.gov.cn/sczt/0503/202411/b2d5f9c57c084e558c976d1ea1b1b7fe.shtml?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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