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商贸服务企业有序复商复市
时间:2021-11-17 文章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佚名
11月15日,甘肃省商务厅、甘肃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推动商贸服务业有序复商复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分区分级分类有序恢复全省商贸服务企业正常经营,切实保障市场供应,满足群众生活需要,推动经济稳定增长。
《通知》明确,未发生疫情的市州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面推动市场、商场、超市、住宿、餐饮等商贸服务企业复商复市。张掖、嘉峪关、陇南等市,在持续巩固防控成果的同时,推动大型市场、商场、超市尽快恢复正常经营,指导餐饮、住宿、家政、美容美发等生活服务业分阶段、分规模实现复商复市。兰州市、天水市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超市、便利店、中央厨房等优先恢复正常经营,逐步推动市场、商场、餐饮、住宿等商贸服务企业恢复正常经营。
《通知》指出,全省各地具备经营条件的餐饮企业在恢复营业前只要以电话、微信等形式向辖区市场监管、商务部门告知并承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即可复工营业。复商复市的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住宿等商贸服务企业要制定复商复市工作方案,在开业前确保消毒液、测温仪、喷雾器、口罩等消杀和防控物资到位,在营业场所门口设置体温监测点,提供消毒餐具和洗手液等物品,并建立快速响应的应急处置机制。
按照《通知》部署,大型商品交易市场要严格做到进出所有车辆及人员必须查验“两码一证”,督导经营商户落实防控措施。住宿、餐饮类企业要求顾客测体温,出示健康码,保持安全距离,除就餐外全程佩戴口罩。恢复堂食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控制客流量,保持座位间距,就餐顾客隔座就餐、同向而坐。举办50人以上集体聚餐(含农村自办宴席)要向宴席承接单位和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进行报备。冷链食品类企业从省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者,必须在食品预计到达目的地24小时前,向目的地所在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备,进入监管总仓进行消杀、核酸检测,如实将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录入“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按照要求对环境、设备进行消毒,对从业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核酸筛查,各零售店(柜台)应在醒目位置展示《食品购销凭证》(电子一票通)。快递外卖类企业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允许快递从业人员正常出入居住地上下班,通过“无接触服务”开展同城配送业务。
原文链接:http://www.samr.gov.cn/xw/df/202111/t20211117_336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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