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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长江禁捕”行动 益阳奖励线索举报人

时间:2021-12-10 文章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佚名

  12月6日,湖南省益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对举报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违法行为实施奖励。

  《公告》明确八种可举报情形:收购、加工、销售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收购、加工、销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对水产制品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洞庭野生鱼”等字样,餐饮单位经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洞庭野生鱼”等相关菜品,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洞庭野生鱼”等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为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发布广告,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提供交易服务。

  据了解,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后,益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视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奖励。


原文链接:http://www.samr.gov.cn/xw/df/202112/t20211210_3379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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