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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护一江水 打赢“保卫战”——沿长江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亮点集萃

时间:2021-12-20 文章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佚名

  编者按

  长江禁渔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全国各级特别是沿长江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履职尽责、保障民生上下功夫,组织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执法行动,强化监管执法,加强区域协作,营造“不捕、不卖、不做、不吃”良好氛围,坚决打赢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攻坚战。中国市场监管报特集纳沿长江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亮点,以飨读者。

  上 海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落实长江禁渔“一法一决定”,协同推进水产品市场信息追溯平台建设。7月9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召开落实长江禁渔“一法一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推进会,协同推进水产品市场信息追溯平台建设,积极营造“不卖、不做、不吃”的禁渔氛围。

  为确保“禁渔令”落地,上海市多部门发布通知,持续保持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高压态势。严查餐饮单位经营凤鲚、凤尾鱼、烤籽鱼等相关菜品行为,对于经营者收购、加工、销售来源不明或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凤鲚,责令其停止经营并依法查处。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第三方机构深挖线索,将暗访督导工作引向深入。编印《长江禁渔专项行动中水产品索证索票相关法律适用汇总》,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各区局按照市局制定的《“长江禁捕 扫非断链”专项行动评议考核评分标准》开展综合评议,推进专项行动的考核工作。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围绕线上线下一体化开展专项行动,对本市电子商务平台开展4轮网络专项监测,将发现的61条线索移送相关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将发现7条有关“长江野生黑鱼”等违法广告线索,移送相关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此外,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并印发《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线索举报奖励指导办法》,鼓励社会公众踊跃举报市场非法销售长江渔获物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促进长江禁捕社会共治。该局联合市商务委、市农业农村委与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水产行业协会举办行业自律倡议活动,引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切实履行“市场不卖、餐馆不做”长江禁捕水域野生鱼鲜的承诺。

  江苏

  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渔业、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开展长江“十年禁渔”监管执法百日攻坚行动,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省市场监管局派出执法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采用订餐、采购等方式暗访,重点对有无“江鲜”售卖、经营现场有无“江鲜”字样出现、有无利用“江鲜”作营销噱头对外宣传等情况暗访督查。太仓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开展“长江刀鲚”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138家经营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围绕中秋、国庆等节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深入推进长江禁捕“岸上禁”工作,加大节日期间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强化网络和广告监测,加大重点案件查办力度,重点打击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开展虚假宣传、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非法采购经营无合法来源水产品等违法行为,斩断市场非法交易链条。

  此外,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在省12315热线平台对长江禁渔投诉举报进行标注的通知》,全力保障12315热线电话畅通运行,对反映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问题的投诉举报,做到迅速反应、优先处置,加大跟踪督办、指导检查以及“诉转案”工作力度,确保投诉问题线索得到妥善处理。

  安 徽

  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瞄准“江鱼”“江蟹”上市的高发时节,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发挥日查、夜查、联查的“三查”联动工作优势,着力防范非法销售和虚假宣传风险叠加,确保长江禁渔工作不间断、不松懈。

  围绕社会共治,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长江“十年禁渔”“两承诺一倡议”专项行动,组织食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品)市场开办者签订不卖长江流域禁捕水域野生鱼鲜公开承诺书,组织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不做长江流域禁捕水域野生鱼鲜菜品公开承诺书,会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开发布长江“十年禁渔”从我做起倡议书,坚决杜绝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进入市场销售。

  此外,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举办培训班和专题讲座,学习落实长江保护法,编印《长江十年禁捕应知应会手册》,发挥12315违法线索举报投诉平台作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以“野生、江鱼、江鲜”等为噱头的虚假宣传行为和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

  四 川

  四川省市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同步部署,将“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与“铁拳”行动和省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食品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暨百日攻坚行动紧密结合,有序推进。

  四川联合陕西、甘肃开展跨省交界水域禁捕执法行动。本年度首次集中执法行动由川陕甘三地的市场监管、农业、公安等5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四川省青川县沙洲镇白龙湖及餐饮店、水产品店等经营场所开展检查。

  泸州市市场监管局与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管局签订《联合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动区域执法合作协议》,在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案件查办、联动交流等方面加强协作,及时有效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加强川渝两地联合执法,增加跨界流域联合检查频次,共同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链,构建涉渔市场联合监管执法“无缝对接”体系。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建立涉渔广告“智慧监管PLUS”模式,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互联网广告专项监测。该局利用“AI识别+人工审核”等方式,围绕野生鱼类名称、非法捕捞工具名称等34个关键词语,清理出互联网广告内容涉嫌违法线索。目前,已监测全市21个市州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媒介611个,采集各类广告10.3万条,发现违法线索74条,实现对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广告行为的精确打击。

  重 庆

  “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重庆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市场准入、加工生产、消费流通、网络监管各环节实施全链条执法监管,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水产品市场、商超、餐饮、农(渔)家乐等为重点区域,以水产品生产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为重点对象,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为重点品种,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截至目前,整改问题6400个,查办案件145件。

  围绕“不买不卖长江鱼”为主题,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农业农村、公安部门组织开展水产农批市场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市场内销售“长江野生鱼鲜”等非法捕捞渔获物、经营者以“长江野生鱼鲜”为名开展宣传营销等违法行为。

  此外,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江津区举办“‘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发布活动。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现场向当地群众介绍了“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受到群众广泛欢迎。

  湖 北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厅、农业农村厅组成6个检查组开展全域长江禁捕联合暗访巡查,共发现问题15个,均第一时间反馈属地相关部门,督促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通知,建立完善水生生物保护区网络市场全面禁捕禁限售目录及网络交易监测关键词库,强化专项监测、行政指导、执法办案,加强平台治理、执法协作,把握政策界限。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八个严禁”安排和湖北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扎实推进“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进一步营造“不捕、不卖、不做、不吃”良好氛围。该局制作了长江禁渔公益广告宣传片,在湖北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广泛宣传,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武汉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渔政、公安等部门,派出相关执法人员参加湖北之声《长江禁捕 以案释法》节目,全面介绍武汉市市场监管系统“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解读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社会反响良好。

  湖 南

  湖南召开“长株潭”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联合执法第一次联席会议,会上长沙、株洲、湘潭三市签署《长株潭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渔政联合执法备忘录》。根据备忘录,长沙、株洲、湘潭3市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精神,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巡查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区域协作办案制度,提升“长株潭”地区的联合执法能力,构建“全覆盖、全天候、全方位”的立体防护网,确保打赢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持久战。

  娄底市市场监管局在全省率先引进第三方服务监测平台“指南针”系统,形成线上线下同步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截至目前,该局共监测网络交易主体12036家,涉及网络商品交易总额20.7亿元,向“沿江十省市执法协作机制”成员单位移送涉及违法行为线索276条,督促网络平台下架、删除违法商品信息345条。

  贵 州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启动多轮“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等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工作,对毕节市、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等专项执法工作督导检查。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检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工作部署要求情况,餐饮场所是否买卖、食用长江流域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否以“长江野生鱼”“江鲜”为噱头进行宣传等。

  省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典型案例。根据长江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总局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八严禁”要求,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竞赛满分的群众抽奖,引导广大消费者和食品经营者“不捕、不卖、不做、不食”长江流域渔获物,确保“十年禁渔”工作起好步,管得住。

  云 南

  为向在云南昆明举办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开幕献礼,云南省丽江市、大理白族自治州、迪庆藏族自治州启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长江禁渔金沙江交叉水域联合执法。执法组围绕农贸市场是否存在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或者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餐饮经营户菜单及线上网络订餐等宣传载体上是否使用“金沙江野生鱼”“江鱼湖鱼”“江鲜”字样为重点,对沿江涉渔经营户、农(集)贸市场等开展集中联合检查。丽江市印制《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手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政策》《一图读懂长江禁捕退捕政策》等宣传材料,加强长江禁渔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围绕“双11”“双12”,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集中约谈电商平台负责人,严禁宣传载体上使用“金沙江野生鱼”“野生江鲜“江鱼湖鱼”“江鲜”等重点字样。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调研排查培训,组织4个督导组组长及成员,围绕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压实市场主体责任、完善禁渔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及强化宣传氛围、构建共治格局等内容进行培训,推进专项行动纵深开展。

  江 西

  江西省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等开展专项检查。南昌市市场监管局以网上监测为手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监管职责,利用南昌市智慧市场监管平台新建试运行的网络市场监管系统,对“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动物”“野生河鲜”等关键词设定及搜索,对辖区内电商平台、自建网站和网店的网上交易信息开展监测检查,严打市场销售非法渔获物网络交易违法行为。

  青 海

  青海省围绕节假日重点时间段、重点领域,对青海湖等景点周边的餐馆、超市开展暗访、整治行动。督查人员重点检查餐饮经营者是否购进、加工、销售野生鱼类,是否售卖河鲜及相关菜肴,店内广告及菜单是否出现“河鱼”“河鲜”“野生鱼”等字样,对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不规范等问题当场责令限期整改。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管局协调农牧、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查“湟鱼”“裸鲤”及其他野生动植物违法交易行为。会同农牧、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长江源头第一镇——唐古拉山镇,开展沱沱河水域禁捕专项督导检查。督查组一行在督查格尔木市责任落实情况、群防群治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唐古拉山镇各餐馆、超市实地查看专项整治落实情况,并携带藏文版宣传资料,全覆盖深入寺院及牧民家中,详细讲解长江禁渔政策。

  果洛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组织人员在城区主街道开展宣传活动,向过往牧民群众普及相关知识,积极鼓励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引导当地牧民群众不食、不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全面营造共同保护长江“母亲河”的良好社会氛围。


原文链接:http://www.samr.gov.cn/xw/df/202112/t20211220_3382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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