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
时间:2022-01-18 文章来源:财政部 作者:佚名
2020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1]
国家统计局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2021年9月22日
2020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投入强度持续提升,但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投入增速有所回落,国家财政科技支出比上年下降。
一、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
2020年,全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24393.1亿元,比上年增加2249.5亿元,增长10.2%,增速比上年回落2.3个百分点;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2]之比)为2.40%,比上年提高0.16个百分点[3]。按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为46.6万元,比上年增加0.5万元。
分活动类型看,全国基础研究经费1467.0亿元,比上年增长9.8%;应用研究经费2757.2亿元,增长10.4%;试验发展经费20168.9亿元,增长10.2%。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6.0%、11.3%和82.7%。
分活动主体看,各类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18673.8亿元,比上年增长10.4%;政府属研究机构经费支出3408.8亿元,增长10.6%;高等学校经费支出1882.5亿元,增长4.8%。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经费支出所占比重分别为76.6%、14.0%和7.7%。
分产业部门看,高技术制造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4649.1亿元,投入强度(与营业收入之比)为2.67%,比上年提高0.26个百分点;装备制造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9130.3亿元,投入强度为2.22%,比上年提高0.15个百分点。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超过500亿元的行业大类有10个,这10个行业的经费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比重为73.6%(详见附表1)。
分地区看,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超过千亿元的省(市)有8个,分别为广东(3479.9亿元)、江苏(3005.9亿元)、北京(2326.6亿元)、浙江(1859.9亿元)、山东(1681.9亿元)、上海(1615.7亿元)、四川(1055.3亿元)和湖北(1005.3亿元)。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4]之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市)有7个,分别为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浙江和陕西(详见附表2)。
二、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
2020年,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10095.0亿元,比上年减少622.4亿元,下降5.8%。其中,中央财政科学技术支出3758.2亿元,下降9.9%,占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的比重为37.2%;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6336.8亿元,下降3.2%,占比为62.8%。
注: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据。
[3]根据2019年国内生产总值(GDP)最终核实数据,2019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已修订为2.24%。
[4]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据。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指报告期为实施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而实际发生的全部经费支出。研究与试验发展(R&D)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国际上通常采用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规模和强度指标反映一国的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基础研究指一种不预设任何特定应用或使用目的的实验性或理论性工作,其主要目的是为获得(已发生)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规律和新知识。
应用研究指为获取新知识,达到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而开展的初始性研究。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的可能用途,或确定实现特定和预定目标的新方法。
试验发展指利用从科学研究、实际经验中获取的知识和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知识,开发新的产品、工艺或改进现有产品、工艺而进行的系统性研究。
2.统计范围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统计范围为全社会有R&D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以及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的企事业单位。
3.调查方法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调查方法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一级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采用全面调查取得,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采用抽样调查推算取得,其他行业的企事业单位采用重点调查以及使用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资料推算等方法取得。
原文链接: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caizhengxinwen/202109/t20210923_37545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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