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顺市财政局严把预算项目库“入口关”坚决打破财政支出固化格局
时间:2022-01-18 文章来源:财政部 作者:佚名
2021年10月22日 来源:贵州省财政厅办公室
项目库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也是对部门预算支出进行规范化、程序化和动态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做好项目库管理,对于强化“零基预算”理念、改进预算编制模式、打破财政支出固化格局、增强预算安排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都具有重要作用。
今年上半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将项目作为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市级预算项目库分为市级部门项目库和市级预算储备项目库。市级部门项目库全年开放,市级各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向部门项目库申报项目,项目经论证审核后进入部门项目库,经市级财政部门审核后进入预算储备项目库。预纳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的项目,须经市级财政部门评审出是否符合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纳入预算储备项目库,否则不得纳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规范和加强市级预算项目库管理,近日,安顺市财政局出台了《安顺市市级预算项目库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预算项目库评审入库方面作了相关规定,严格把好项目“入口关”。
一、部门项目库方面。《办法》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应审核通过进入部门项目库:一是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或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要求的项目;二是重复申报的项目;三是不具备实施条件、成熟度不高的项目或者项目细化达不到要求的项目;四是任务目标已完成或已经到期的项目;五是申报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项目;六是信用体系中违规的项目。
二、预算储备项目库方面。《办法》规定,市级财政部门的审核结果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对完全符合条件的,纳入预算储备项目;二是对于需要市级部门(单位)修改或完善的项目,部门(单位)按照要求修改完善,并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再行纳入预算储备项目库;三是对于不完全符合纳入预算储备项目库条件的,作为“淘汰项目”,不纳入预算储备项目库。
三、项目评审方面。《办法》规定,对于纳入当年预算储备项目库的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进行项目评审:一是部门预算项目中申报财政资金500万元以上的项目;二是部门预算项目中申报财政资金50万元以上且专业技术性较强的财政财务类、设备购置类和工程建设类项目;三是财政部门认为需要评审的其他项目。
此外,对于部门自用项目,试行办法还规定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排序:1.确保人员类项目预算,落实“保工资”的要求。2.确保运转类项目预算,落实“保运转”的要求。3.优先保障特定目标类项目中涉及基本民生项目的预算,落实“保基本民生”要求。4.重点保障特定目标类项目中已经由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明确的项目。5.其他需要安排的部门履职项目支出。
原文链接: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xinwenlianbo/guizhoucaizhengxinxilianbo/202109/t20210929_37562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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