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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出台推进产业强省建设若干财税政策措施

时间:2022-01-18 文章来源:财政部 作者:佚名

  2021年12月14日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为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关于产业强省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产业发展方面的系列部署要求,省财政厅在认真开展前期调研、梳理现行政策和资金使用绩效、吸收借鉴经验、充分征询意见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出台《推进产业强省建设若干财税政策措施》,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明确财政聚焦政府有为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创新财政投入方式,聚力支持产业发展。

  一、创新方式,着力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

  统筹产业投资基金、财政专项资金、政府专项债券等主要用于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财政直接补助聚焦科技研发创新及成果转化、重点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和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更多采用股权投资、融资担保、风险补偿、保险保费等财政金融协同措施,发挥财政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和稳定市场主体预期的效应,建立与不同领域、行业和项目特点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方式。

  (一)重点打造全省产业基金体系。鼓励设立市场化运作的产业投资基金,破除先设基金后找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不到位、财政资金闲置的弊端,以重点产业为导向、以项目为支撑,在做实州市产业投资基金和储备有效投资项目的基础上,省级按照与州市政府出资的适当比例出资,支持州市结合实际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支持重点产业加快发展、重大项目加快落地。

  (二)加大产业发展资金投入。设立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中小企业局)牵头会同农业、商务、文旅、交通、科技等部门管理,覆盖各行业中小企业并与各领域现有支持政策错位互补,着力推动重点产业市场主体培育、延伸、壮大,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其他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资金聚力提效,倾力支持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和新兴产业招大引强。

  (三)深挖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潜力。鼓励全省各地储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积极争取发行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支持更多项目建设,拓宽融资渠道、补齐硬件短板,促进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重点,着力培育市场主体

  坚持发展第一要务,谋划财政支持产业发展务实管用的发力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各类要素潜能。

  (一)明晰财政支持产业发展重点。紧扣省委、省政府明确的重点领域和目标方向,会同行业部门逐年分类明晰支持打造“三张牌”、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方面的重点,围绕产业链布局资金链,财政倾力支持产业发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促进重点产业迈向价值链中高端。

  (二)建立上下协同促进机制。省级聚焦重点产业扶优扶强,突出全省范围内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建立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奖补机制,对上一年包括产业发展在内的发展成效显著、管理规范的州市、县进行奖补,激励其根据特色优势做优做精做强产业发展。

  (三)强化创新引领产业链提升。支持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培育服务机构,对科技成果转化分类实施奖补,加大创新创业支持力度。通过财政资金向高新技术企业倾斜的政策导向,促进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和高新技术企业倍增。

  三、提升服务,着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坚持“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结合财政部门职能职责,主动思考谋划提升营商环境着力点,为市场主体和企业家提供更公平、优质、安心的服务。

  (一)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支持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和授权省级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重点落实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云南省作为唯一将铝硅全产业链纳入鼓励类目录的西部省份,将此项普惠性政策宣传落实到位,作为铝硅产业招商引资的新名片之一。

  (二)强化财政政策的普惠性功能。全省各级财政用于支持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平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各类要素潜能,培育壮大提质存量市场主体,倾力支持“市场主体倍增计划”、龙头企业增引计划和招大引强专项行动。

  (三)充分发挥“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作用。依托“阳光云财一网通”服务平台,各级财政支持市场主体的专项资金继续实施网上公开办理,完善资金快速下达机制。新设中小微企业财会咨询平台,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财务管理和会计咨询服务。


原文链接: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xinwenlianbo/yunnancaizhengxinxilianbo/202112/t20211214_37743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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